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56号建议的答复
大可乡人民政府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56号建议的答复
灶兴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可乡金瓦山公墓配套工程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大可乡于2009年7月1日至9月30日3个月建成大可乡金瓦山农村公益性公墓,地点位于中龙村委会下海子村,占地面积303.44亩,属疏林地,安葬范围覆盖全乡六个村委会,覆盖人口17785人,建有墓穴1450冢,公墓距离乡政府所在地3.6公里,建墓至今先后投资200万元用于规划、道路硬化、平整场地、骨灰安葬区建设、绿化、风水池、自来水、铁丝网、标示牌坊制作、铁丝网、停车场、公墓管理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墓的选址和用地均符合(石政办发〔2009〕47号)文件的科学规划原则。公墓管理完全按照该文件执行,未向村民摊派建设资金,公墓规划建设审批符合殡葬、环保、国土、林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选用荒山瘠地,没有占用耕地。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投资28万用于修建停车场、安装自来水、进墓两边绿化、通电工程,现已竣工投入使用。县人大领导已到实地调研认可。
三、 下步工作方向
衷心感谢灶兴明代表对大可乡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努力做好大可乡民政工作。
(联系人:李家忠 联系电话:159XXXX5849 )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