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阜街道办事处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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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志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宅村委会新宅村太阳能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石林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安排部署,鹿阜街道办事处新宅村委会已争取亮化项目资金15万元,但由于整个新宅村委会的村组都没有实施该项目,15万元资金远远不够,群众集资存在很大困难。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通过多方协调,由财政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安排的15万元资金,在上新宅安装太阳能路灯,上新宅村民小组需做好4万元的自筹资金工作。
三、下步工作方向
街道办事处一是与县相关单位进行申请项目申报,尽力逐年解决。二是请村委会、村小组干部和代表积极跟上级相关单位、部门争取资金支持,尽快争取项目实施。三是如果能争取项目后,要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自筹资金的筹集工作和其它工作。
(联系人:尹国才 联系电话:0871—67796549)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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