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工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27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427号建议的答 复
毕志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摸清石林县新能源发展情况,为对外宣传提供详实数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石林县能源生产情况
石林县有14户能源生产企业,风力发电企业1户,规模以上太阳能发电企业4户,规模以下太阳能发电企业2户,规模以下水力发电企业5户,水泥余热余压发电企业1户,洗煤生产企业1户。
光伏项目计划总装机456兆瓦,计划总投资41.21亿元,总占地面积12137亩。截止2016年年底,已建成286兆瓦,完成投资18.81亿元。
风力发电规划总装机规模226兆瓦,计划总投资22.78亿元,塔基建设占地约200亩。目前,已建成84台风机,投产126兆瓦,完成投8.74亿元。
2016年全县能源企业共发电6.67亿千瓦时,其中:太阳能发电3.26亿千瓦时,风力发电3.03亿千瓦时,水力发电0.15亿千瓦时,余热余压发电0.23亿千瓦时。石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华能新能源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是2016年9月并网发电并纳规统计,预计2017年太阳能发电量仍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石林县能源消费情况
据初步核算,2016年全社会能源消费量为47.0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长11.4%,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2.42%,完成了市政府下达(上升2.5%)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我县因去年宏熙水泥有限公司中标供应昆明地铁一号线建设,水泥产量、能耗大幅度上升,从面影响全县GDP能耗上升,经向市政府申请同意调整任务目标)。
石林县立足旅游,摈弃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注重绿色环保,新能源企业的引进。能耗总量仅占昆明市的2%,十四个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排第十四位。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45户,能源消费量为1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2%,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升10.7%。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以上企业只有2户(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石林彝族自治县兴隆洗煤厂)。
三、石林县能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能源总量小波动大。我县十四个县(市)区能源消费总量排第十四位,能源消费总量低,节能工作受仅有的一家水泥企业生产波动的影响较大。
(二)各级补贴资金到位滞后。我县光伏项目有一定规模,太阳能发电企业已达到六家,但对光伏企业的补贴资金下拨滞后,影响到光伏企业的发展。
(三)新能源项目建设审批难周期长。我县目前各光伏企业上报的建设计划很多,但实际批准建成的十分有限。部分已审批的项目也因各种因素暂停建设。
(四)对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干部群众对新能源产业了解较少,认识不到位,对项目建设支持不够,甚至有的对项目设施进行人为损坏,影响推广应用。此外,由于新能源产业属高科技、新型产业,相关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十分缺乏,生产、研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我县编制了《云南石林创新分布式示范区实施方案》,规划示范区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9兆瓦,其中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5兆瓦,商业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8兆瓦,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6兆瓦,农业大棚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10兆瓦,荒漠化土地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0兆瓦。下一步计划实施工业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5兆瓦,商业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8兆瓦,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6兆瓦,拟申报分布式太阳能指标19兆瓦。
(二)全力为新能源产业发展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以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把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全县工业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积极引进“三低、三高”项目,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帮助投资企业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扶持力度,积极向上争取中型沼气工程试点建设项目。加大华能新能源光伏电站、中云电光伏电站、石林石漠化区域农光互补光伏示范电站3个项目剩余产能建设进度。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有您及广大有识之士的帮助和支持,石林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联系人:赵钰辉 联系电话:6778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