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kms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5076-201708-03720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8-30 15:33
名 称: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商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商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8-30 15:33 浏览次数:112
字号:[ ]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商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林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及配套商业建设项目

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

昆明石林兴隆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35961.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8万元,项目规划面积约166.97亩紧邻环城北路,现状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旅馆用地,周边紧邻云南冠益管道有限公司,距离收费站仅500米,目前周边无项目在进行。项目建设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及培训为主体,集购物、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的综合化、现代化的驾驶人考试培训基地。

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噪声3、固废4、废气

对应措施:1、施工期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项目废水部分经自建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标准后非雨天部分回用,雨天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施工期选取低噪声、低震动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场界噪声达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通过埋地设置、绿化降噪等措施,使驾校边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3、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废弃土石方后期作为绿化覆土;运营期化粪池、中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泔水、废油、隔油池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固废处理率达100%。4、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对物料及临时堆土场进行遮盖,物料封闭运输等方式,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食堂油烟安装环保型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过滤后由排气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大型排放标准;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友情链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