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对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7号提案的答复
周保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石林景区后大门建设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石林景区北部游览区基本情况
游览区主要集中在环林路以内和小石林景区,游览面积0.58平方公里(870亩),其中环林路内0.403平方公里、小石林景区和石林湖0.177平方公里。现状游览组织是游客从石林游客中心乘电瓶车到大门入口集散广场,步行直接进入核心景区石林胜景,然后从避暑园乘电瓶车沿环林路到唐僧石下车,最后进入小石林景点。
2016年,石林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40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7亿元。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按年均增长率4.6%计算,到2020年,大石林景区年接待游客突破500万人次;到2030年,预测大石林景区年接待游客达到784万人次;到2040年,预测大石林景区年接待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
二、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规划路线及内容
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步伐,做到大石林景区基础设施与石林县城一体化,带动县城改造升级为石林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服务区。大石林景区南入口区选址在白龙村东侧,该项目的建设是“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的需要;是构建大石林景区与县城和谐共享的现代旅游城市空间的需要,是促进石林县现代化旅游城市发展的需要;是完善石林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景区形象提升的需要。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新建项目,是建设南区、连通北区、带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项目。规划将改变游览方式,扩大游览空间(280公顷)。
(一)南部入口区规划路线及规划内容
机动车辆出入均从民族中学北侧的段头路到规划的南部生态停车场,道路长715米,道路宽30米(中间绿化隔离带)。占地面积29.95万平方米(449.3亩),规划新建机动车生态停车场9.64万平方米(大巴停车位513个,小车停车位920个)、规划建电瓶车生态停车场1.15万平方米(电瓶车停车位230个);规划新建停车场外部道路面积4.23万平方米;规划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商业街区建筑面积1117.8平方米。
(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规划路线及内容
1.北部电瓶车线路
北部电瓶车起点(五棵树村待客处原址)→密枝山北侧村子道路→长塘子水库(彝族第一村)→冰雪海洋站→白龙潭→白龙潭村北侧→南部入口游览区→双塘子→万年灵芝→李子园箐→杨梅园→步哨山→莲花池(小石林、石林胜景)……通过五棵树村原址站台(调头)
2.南部电瓶车线路
南部游客由规划南入口区检票后乘电瓶车。南部入口区电瓶车乘车点→双塘子→万年灵芝→李子园箐→杨梅园→步哨山→莲花池(小石林、石林胜景)……避暑园……北部游览区电瓶车站调头(五棵树村待客处原址) →密枝山北侧村子道路→长塘子水库(彝族第一村) →冰雪海洋站→白龙潭→白龙潭村北侧→南区电瓶车下车点。
规划新建电瓶车道6581m,征地164亩,新建电瓶车站点9个,新增游览面积280(4200)公顷(亩)。
三、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项目的合规情况
石林喀斯特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该项目位于大石林景区内。
(一)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合规情况
依据上报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石林世界自然遗产地由遗产地和缓冲区组成,遗产地又根据保护要求划分为:严格保护区、遗产展示区、社区协调发展区。石林喀斯特缓冲区包括石林风景名胜区的部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以及石林旅游服务区,应当遵循《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石林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管控要求。南部入口区新建项目位于石林世界自然遗产的缓冲区,不属于限制类项目。南部区域新建电瓶车道项目中的中线电瓶道位于遗产的遗产地内、西线电瓶车道位于遗产的缓冲区内。该项目已纳入了《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中,符合遗产规划。
(二)石林世界地质公园合规情况
依据《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特级保护区内处于自然状态,没有任何建筑,除科学研究和考察外不允许游人进入的绝对保护区域;一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必要的步行游路和相关设施,不准设置与地质旅游无关的设施,机动车不得进入该区域;二级保护区内可以设置少量的旅游住宿设施,但不准建设与旅游游赏无关的设施。南部入口区新建项目位于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中的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南部区域新建电瓶车道项目中的中线电瓶道位于世界地质公园规划中的特级保护区、西线电瓶车道位于地质公园规划中的一级保护区内。该项目不符合《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
(三)国家风景名胜区的合规情况
依据《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特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精心维护其生物的珍稀性、多样性、完整性,禁止一切人工建设活动,针对特殊客源群体的科普考察活动应严格限制其规模,禁止机动车、畜力车等一切车辆驶入本区域,对进入景区的道路入口应严格管理;一级保护区,区内可以设置必须的步行游赏道路和相关游览服务设施,但应注意不得对地形、地貌环境景观造成破坏。严禁建设与风景无关的设施,不得安排旅宿床位,旅游机动车辆不能进入本区域;二级保护区,区内可以建设与旅游相关的建设设施,可以安排旅宿设施,但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严格审批,避免建设性破坏;三级保护区,加强绿化及环境建设,已采石场应覆土填埋,已建水泥厂、化工厂等项目应在规划期内逐步拆除、搬迁,区内农田应限制化学肥料的使用,避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破坏。
南部入口区新建项目位于《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中的一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内。南部区域新建电瓶车道项目中的中线电瓶道位于特级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西线电瓶车道位于风景名胜区规划中的一级保护区。该项目不符合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
综上所述,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新建项目符合《石林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规划》,不符合《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
四、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该项目的选址规划方案于2015年10月开始编制,2016年3月31日通过专家评审。《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2016年5月中旬编制完成,6月初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发改投[2016]45号])。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建设项目在2017年1月前完成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调规工作。《大石林景区南部区域电瓶车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在2017年6月初编制完成,6月28日通过专家评审。
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项目的选址规划方案于2017年6月15日已向县规委办做了汇报,目前正在按县规委办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
由于该项目不符合《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的上位规划,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已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届满前2年,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估”,现在已开展了对《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的规划评估工作。
您建议“在县城和大小石林景区结合部选址规划建设景区后大门,打通县城连接石林景区旅游黄金通道,引导景区更多的游客到县城吃一餐、购一件、住一宿的建议。”符合大石林景区南部入口区和南部区域电瓶车道新项目的规划内容,但由于该项目目前不符合《石林世界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和《石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将严格按照世界地质公园的规定和《风景名胜区条例》做好两个规划的修编工作。待两规划分别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务院批准后,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加快该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石林旅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石林旅游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67711439)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