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550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550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大可河源头治理平田至南小村段工程项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大村段是大可河的源头,大可河经过多年运行,因缺乏治理,河渠多数地段河床壅高,水位抬升,断面束窄,河道现状底宽3-5米,顶宽6-9米,深度2-3米之间。河道行洪能力下降,雨季山洪暴发,洪水泛滥,洪灾频繁;旱季因上游拦蓄,河水太小,甚至断流,农田无水灌溉,出现旱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可河沿岸环境脏乱差,沿岸土地利用缺乏规划,绿化和交通道路匮乏,河道两岸景观与集镇建设总体规划极不相符。
大可河综合整治工程南大村段经过初步整治,治理效果明显,河道变宽,河堤变高,河岸绿化变美。为能给南大村村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继续整治大可河道,需要实施大可河平田至南小村段综合整治工程。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力度,同时水务主管部门也加大了全县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力度,但项目的建设只能逐年分批实施,大可河治理平田至南小村段的综合整治工程只有通过多渠道逐级申报后列项实施,作为水利主管部门,县水务局也会积极向上级申请列项。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或意见,争取各级大力支持,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实施全县辖区范围内的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13888720789)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