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547号建议的答复
徐永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南小村、平田6000余亩土地的提水灌溉工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大村村委会隶属石林县大可乡,地处大可乡南边,距离大可乡乡政府15km,距离县城35km,辖平田、南大村、南小村、山头上、西齐路、大凹子、小河7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730户,人口2729人。全村国土面积10.88km2,耕地面积1870.05亩,人均耕地0.67亩,适合种植烤烟、水稻、玉米等农作物。
南小村到平田对面的6000余亩土地是南大村村委会重要的烤烟生产基地。白龙潭水库是南大村村委会一重要的灌溉水源,惠及南大村、南小村、平田、大凹子、小河等村小组,在此处实施烟水工程,可有效利用白龙潭水库的水资源,解决平田村大石洞、太太坟和南小村大围圈等地的栽烟浇水困难问题。建设南小村到平田对面6000余亩土地的提水灌溉工程,需建设大水池、小水池、铺设引水管网、新建排灌站等,投资巨大,需争取各级各块资金解决建设资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水源工程建设及水库除险加固的力度,大可乡白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也在其范围内,于2015年12月动工,目前已基本完工,工程的实施对大可乡南大村村委会提供了重要的水源保障。但项目的建设只能逐年分批实施,南小村到平田对面的6000余亩土地的提水灌溉项目只有通过多渠道逐级申报后列项实施,作为水利主管部门,县水务局也会积极向上级申请列项。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或意见,争取各级大力支持,不断加大投资力度,逐步解决项目的建设任务。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13888720789)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