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498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498号建议的答复
赵燕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可河河道治理给予立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可河发源弥勒县,石林县境内长37.86km,2010年至2013年已治理了2km,其余大部分均为土质河埂、倒塌严重,影响河道汛期行洪,造成沿河两岸农作物被淹。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最近几年,虽然中央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的投资力度,但石林县仍有巴江河、普拉河等待解决。大可河的治理只能有计划地逐步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级中小河流治理资金。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槐可明 联系电话:13987176119)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