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196号建议的答复
李菊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西沟12号洞至小屯交界处沟渠修缮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黑龙潭水库西干渠12号洞口至小屯交界处沟渠,小屯村委会段在实施黑龙水库中型灌区工程时已修缮完成,但因工程规模原因,龙潭村委会还有1500米未支砌修缮,给当地群众农业生产带来不便。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建议实施的项目,因黑龙潭水库中型灌区工程实施时不在实施方案中,未得到实施,目前因上级暂无此类项目资金安排,加之县级财政资金困难,暂不能安排实施。县水务局已安排板桥街道农林水中心做好方案编制,县水务局会积极向上争取立项,一旦上级有此类项目安排时,水务部门优先安排该工程实施,同时也建议村组多渠道争取项目及资金,促进该项目早日实施。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加强与上级水务部门协接,了解上级项目安排动态,一旦上级有实施此类项目安排时,及时安排开展此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列项实施该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赵红兴 电话:13888189235)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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