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答复
佟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㱔卜所村委会三个自然村人饮困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小㱔卜所人饮工程建于1992年,松树凹村人饮工程建于2013年,三个村水源点不同,松树凹村人饮工程情况良好,大、小㱔卜所工程因运行多年,存在管道老化、渗漏情况。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因大小㱔卜所村没有列入石林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范围,暂没有整体改造提升计划安排。2017年6月,县水务局通过争取上级维修养护经费,投资4.5万元,实施了小㱔卜所规划新村的人饮工程,解决了新村的人饮困难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积极争取其它专项资金或额外下达资金配套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赵宏波 联系电话:1375955003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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