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采取四项工作措施深化校园安全管理
今年以来,石林县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是依法管理落实职责。为深入贯彻落实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学校安全条例》,及时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学校安全委员会,明确了14个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为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提供责任保障。
二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实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六个一”制度,即:校长每学期对全校师生至少开展1次安全知识教育,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对全校师生开展法制教育不少于1次,政教主任、安全处长、年级组长每月开展1次学生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对学生开展1次安全教育,每周每位学生写1篇安全宣传教育心得体会,每年评选100篇优秀学生安全教育心得体会。积极发动全社会参与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石林电视台开展假期学生交通安全和防溺水安全宣传,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学生发生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亡人数明显下降。
三是排查整治消除隐患。组织实施每校每天排查1条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四个一”制度:开学前一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开学后一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每个月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放假前一周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认真实施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十必查”:一查学生安全管理措施,二查校舍和设施设备安全,三查校园安全保卫,四查消防安全,五查食品卫生安全,六查交通安全,七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八查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九查危险化学品管理,十查建筑施工安全。
四是实施考核奖惩确保工作落实。层层签订校园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一岗双责工作责任书。把校园安全维稳管理工作纳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精细化一体化目标管理综合督导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学校教师年度绩效工资评发挂钩,严格实施考核奖惩,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