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
第一次会议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赵志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新冲、小新冲、上新宅修缮自来水管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新冲人饮工程建于1996年,水源为自来水厂;小新冲人饮工程建于1996年,水源为龙潭水;上新宅村人饮工程建于2006年,水源为小黑龙潭。大、小新冲村人饮工程因建设年代久,出现管网老化和渗漏。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因市、县财政一直没有安排年度饮水安全专项维修养护资金,该项目没有专项资金安排解决。针对大新冲抽水电排建设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安排3.0万元资金补助,县水务局将积极争取其它专项资金或额外下达资金配套解决。
三、下步工作方向
县水务局将积极争取其它专项资金或额外下达资金配套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赵宏波 联系电话:1375955003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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