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毕兰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寨村小组建设多功能文化活动场所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工作。多年来,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分批次、分时段安排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在每一个行政村修建一个文化活动室的要求,截止目前,按照新建文化室每个4万元,改扩建每个2万元的标准,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已完成对全县范围内93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工作,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经实地踏勘,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文化室建设已完成。近年来,各村民小组对建设村民小组文化室的需要日益增加。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开展建设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工作,现阶段县级财政困难,难以安排相关资金帮助各村民小组建设文化活动室,县文广体局也没有该项工作的经费。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于2015年完成了村级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广场建设试点工程。为努力解决群众需求,我局积极与上级主管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出台村民小组文化室建设政策和资金的支持。2017年,普拉河村委会新寨村获2017年“15分钟体育健身圈”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批准,场地经费9.2万元、器材经费0.8万元,建设面积1000㎡,惠及人口1354人。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石林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村级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和功能布局,满足群众读书读报、上网、开展文体活动等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感谢您对石林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陶汉军 联系电话:0871-67799881)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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