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毕兰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中寨村小组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缺口资金新建和合村科技文化室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化活动场所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满足和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工作。多年来,历届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分批次、分时段安排实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在每一个行政村修建一个文化活动室的要求,截止目前,按照新建文化室每个4万元,改扩建每个2万元的标准,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已完成对全县范围内93个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工作,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关于您提出的帮助解决新寨村小组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缺口资金问题,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自有资金中安排12万元(壹拾贰万元整)补助圭山镇普拉河中寨村体育基础设施。经现场勘查,圭山镇普拉河中寨村小组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已经按标准灯光篮球场地(含篮球场、灯光、看台、球架、乒乓球桌等)的相关要求,于2017年5月验收完毕。
三、下步工作方向
在下步工作中,石林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村级文化体育设施、设备和功能布局,满足群众读书读报、上网、开展文体活动等需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感谢您对石林县文化体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陶汉军 联系电话:0871-67799881)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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