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00号建议的答复
赵燕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民宗局为者衣冲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把加快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山区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按照民族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兼顾散杂居地区,按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安排,帮助民族地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您提出的建议,经我局实地调研, 2016年已向市民宗委申报少数民族专项资金,根据昆财行[2017]32号文件,已落实者衣冲、石头寨安装太阳能路灯经费20万元,资金文件已下达至乡政府,请乡政府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年底完。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金亚丹 联系电话:67799810)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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