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对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赵丹、孔红媛委员:
感谢您对石林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学校附近红绿灯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对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针对您的提案建议和内容,我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局领导及时组织交警大队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对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了实地踏勘。实验学校与天奇医院龙泉路交叉口,学生上、放学,接送学生车辆较多,加之过往车辆的通行,此条路确实存在交通拥堵的现象。在石林大道与巴江中学路段,由于路口较大,部分群众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在此路口发生多起交通事故。
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规范停车,疏导维护交通秩序;二是积极商请县住建局针对石林大道与巴江中学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事项,聘请专家进行科学论证,结合车流、人流等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符合安装条件;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预防事故的发生。
感谢您对石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会虚心接受您的建议,努力做好工作。同时,也希望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共同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