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
关于对《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一期)建设项目 | 石林县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 | 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3541.5m2,其中绿化面积3069.86m2;项目建设2层综合市场,包括地下停车场及其配套的供电、给排水系统、消防、通讯、通风、有线电、安全报警系统以及区内道路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噪声3、固废4、废气 对应措施:1、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加强日常管理、禁止鸣笛,确保四周噪声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标准限值。3、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烂菜叶等废弃物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临时堆放于垃圾转运站,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隔油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打捞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4、合理布置产生异味的垃圾桶、化粪池、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并做到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异味通过大气扩散,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