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一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四期(二期)建设项目 | 石林县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 | 石林万城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43220.16m2,其中绿化面积16825.61m2;项目建设2层综合市场,包括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社区活动用房及其配套的供电、给排水系统、消防、通讯、通风、有线电、安全报警系统以及区内道路等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噪声3、固废4、废气 对应措施:1、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水质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道路浇撒、公厕冲水;剩余污水排入西侧工业大道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达到(GB12523-200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日常管理、禁止鸣笛,确保四周噪声达《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二类、四类标准。3、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其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化粪池、中水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4、合理布置产生异味的垃圾桶、化粪池、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增加植被种植面积;厨房油烟经住户抽油烟机分离后由内置烟道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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