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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05-028925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09 10:52
名 称: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青石厂费在小山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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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青石厂费在小山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09 10:52 浏览次数: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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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青石厂费在小山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林青石厂费在小山石灰岩矿改扩建项目

石林县圭山镇

石林赫石工贸有限公司

云南七彩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矿区为已开采多年的老矿山,本项目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年开采量,新建环保设施为改扩建项目。改扩建后,矿区面积不变,开采标高由原来的2063-2009m变为2029-1977m,生产规模由2万m3/年增加到4万m3/年。

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大气环境3、声环境4、固废5、生态环境

对应措施:1、运营期使用旱厕,旱厕废物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育肥,无生活污水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设置雨水沉淀池对淋漓水或地表径流雨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2、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矿石初破碎前进行喷水加湿等,采矿区开采、道路运输等产生的粉尘采用活动软管喷洒装置和雾化喷头装置对其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排放量;工人配备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噪声防护;4、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糯黑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旱厕产生粪便交由当地农民用于耕地施肥;项目开挖土石方量较少,用挖掘机直接铲取用于路面铺垫,剩余土石方用于采空区复垦;项目产生的废渣全部用于矿区道路的铺垫和采坑回填时基底夯实;5、闭矿时对软弱岩层边坡,采取浆砌、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予以加固等防护措施,保证主体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减少区域的水土流失,闭坑后保持截排水设施通畅;根据项目区气候、土壤等立地条件,选择较适宜本地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对矿山采空区平缓地段进行植被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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