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 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
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 | 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及阿诗玛东路 |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预计投资4156.7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结合当地特色文化元素,完美融入灯光环境,以灯光体系组织轴线空间,对道路两侧重点建筑实施亮化。本项目主要为建筑亮化工程,不设计新增土地,项目亮化工程供电时段为每日19:00-22:00. | 主要环境影响:1、大气污染;2、水污染;3、固体废物;4、噪声;5、光污染 对应措施:1、采用对路面喷水等降尘措施,对施工所在道路及时进行清扫,施工所在小区周边设置围挡;2、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少量生活用水,利用城区已有基础设施可拍到城市下水道,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运部门清运处置;废旧荧光灯具交由供应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站;4、施工期减少同一作业点多台机械同时作业;5、通过进行合理的夜景照明设计,选用合理照明光源,定制关灯时间并减少开灯时间,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等措施减少光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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