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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04-027890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25 10:57
名 称: 石林县环保局《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 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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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环保局《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 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04-25 10:57 浏览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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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环保局《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

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及阿诗玛东路景观亮化工程

石林中路、石林南路、石林大道及阿诗玛东路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预计投资4156.7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结合当地特色文化元素,完美融入灯光环境,以灯光体系组织轴线空间,对道路两侧重点建筑实施亮化。本项目主要为建筑亮化工程,不设计新增土地,项目亮化工程供电时段为每日19:00-22:00.

主要环境影响:1、大气污染;2、水污染;3、固体废物;4、噪声5、光污染

对应措施:1、采用对路面喷水等降尘措施,对施工所在道路及时进行清扫,施工所在小区周边设置围;2、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少量生活用水,利用城区已有基础设施可拍到城市下水道,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运部门清运处置废旧荧光灯具交由供应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站;4、施工期减少同一作业点多台机械同时作业;5、通过进行合理的夜景照明设计,选用合理照明光源,定制关灯时间并减少开灯时间,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等措施减少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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