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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04-027857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4-24 16:45
名 称: 大昌乐村碎石场环境污染及交通隐患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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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昌乐村碎石场环境污染及交通隐患回应

发布时间:2017-04-24 16:45 浏览次数: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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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群众反映:大昌乐村职高处放假存在安全隐患,大昌乐村内碎石场拉碎石的大车太多。速度太快,太灰。给村民和学生带来不好的影响和环境污染。请相关部门查处。
  
  经县环保局和县公安局现场查看,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于2017年4月13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反映人所反映的大昌乐村碎石场是石林县星尧石材厂。石林县星尧石材厂位于石林县鹿阜街道办大昌乐村老李家坟,该石材厂经过大昌乐村口。现场检查时星尧石材厂正常生产,执法人员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要求石材厂提供合法手续,该石材厂提供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5月“关于对《石林县星尧石材厂石灰石矿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石环复〔2015〕28号)”,根据执法人员的现场调查,反映情况属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石材厂作了如下整改要求:一是加强道路沿线环境的管理,每天必须对该路段进行洒水降尘,防止灰尘对周围村民造成不良影响;二是对本厂内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加强教育,防止在村建道路上猛冲、激速行驶,对外来运输车辆驾驶员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三是要求石材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履行好企业应尽职责,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必须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该石材厂负责人承诺将按要求认真执行。 石林县公安局民警于2017年4月14日18时30分对你反映的星尧石材厂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实,你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民警对星尧石材厂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星尧石材厂负责人进行整改,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同时,县公安局将加大对大昌乐村路段出入大货车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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