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年产3000吨农特产品深加工项目》环评文件 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年产3000吨农特产品深加工项目》环评文件
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农特产品深加工项目 | 石林县生态工业集中区 | 石林云津惠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9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75.39m2,结构为框架结构,工5层。项目以粉丝生产为主,其他产品生产量较小,糕点为不定项生产,平时生产鲜花饼,中秋节生产月饼,端午节则生产粽子,粽子生产具体时段为端午节前1个月,月饼生产时段为中秋节前1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1、水环境2、大气环境3、声环境4、固废 四、对应措施:1、设计和建设项目区的排水系统,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等设施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的“三防”措施;项目内含油废水须经隔油机隔油处理,再与不含油废水一同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BG13457-1992)表3的三级标准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2、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餐饮厨房应使用清洁能源,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扬尘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要求。3、合理布置机器设备,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车间外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进行回收,不能回收的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检验室干燥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泔水、废油脂收集后定期委托云南牧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不合格产品出售给养殖场不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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