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大新桥新型建筑材料厂石材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石林大新桥新型建筑材料厂石材加工技改扩建
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石林大新桥新型建筑材料厂石材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 石林县大可乡大可村 | 石林大新桥新型建筑材料厂 | 云南银发绿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82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本项目原有生产线仅为免烧砖生产线,改扩建后,新增石材加工生产线一条。本次改扩建主要内容为:新增挖机2台、装载机3台、重型运输车辆2台,新建盖石材加工车间540m2、异型车间460m2、新建循环池200m2,新增红外线桥切机设备4台套,新增全自动全麻打板机2台、全自动留边麻面石打板机2台、对剖机4台、手工艺加工除尘设备1套,新增石栏杆仿形机1台、异型石材加工车床2台,车间机台分别新配备悬臂吊6套等,预计年产大理石材10万m2、异型石材1万m2。 | 主要环境影响:1、水环境2、大气环境3、固废 对应措施:1、建有1个沉淀池、循环池和雨水收集池,沉淀池和循环池要进行防渗处理,且要对旱厕、沉淀池及循环池进行清掏;定期检修污水排水管网,避免管道堵塞或者破裂造成溢流,进一步完善雨污分流设施,完善地面硬化工作;2、破碎、切割、打磨等工序设置喷水装置,切割打磨粉尘采取湿法除尘,设置有手工艺加工除尘设备1套;切割打磨等产物工序设在封闭空间内进行,定期检查喷水装置确保正常使用;3、固废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石粉堆放场地要求在雨天地表径流上游设置截流沟,两侧设置导流沟,并在下游设置挡墙,保住雨天地表径流不会冲刷石浆至下游水体,并且须堆放边覆土,确保晴天不会受风力作用致使石粉产生扬尘,覆土不得低于50cm. |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