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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703-024140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3-15 16:59
名 称: 石林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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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政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5 16:59 浏览次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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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一)承办市政府文件和指示在本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承办县政府向市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或参与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的文件草拟;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草拟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三)做好各类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和县政府《政务信息》编印工作;根据县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安排,确定调研内容,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对取得的素材进行归纳、整理、分析,撰写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研究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机构请示(商洽)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请县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处理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督促落实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县政府应急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安排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政务活动;负责县政府正常运转的行政后勤服务及部分公务接待;承办、督促、落实上级或本级热线工作;负责县政府对外事务工作,协助上级外事部门做好外事工作;参与做好县内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

  (七)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县政府部门之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争议和分歧;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行政中心管理办法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公共用房、公用设施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调配和基建维修、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负责行政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电消防、节能降耗、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负责行政中心餐厅等直接提供社会化服务项目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后勤对外行政性事务管理,并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务用车日常配备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能耗统计、节能目标考核等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统筹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统筹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全县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工作,承担综合配套改革的综合协调、调查研究、政策宣传、机制创新和经验总结等工作;牵头拟定全县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衔接协调城乡行政事务等工作;参与涉及城乡统筹发展各项工作的调研、论证、建议和协调推进;拟定城乡产业布局规划,提出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

  (四)承担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乡规划范围内被拆迁农民的安置就业、劳动力转移等工作。

  (五)承担城乡统筹相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承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承担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相关部门推动和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县政府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入中心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对需要几个部门“窗口”联合办理的事项进行组织、协调;负责各单位“窗口”上报市级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完善各“窗口”办公条件,优化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 “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协助进驻单位做好业务知识和职能培训,提高各“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六)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外宣传与联系,提高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对外影响力、吸引力。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协调中心与各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送政务服务工作的有关信息资料。

  (八)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县属分中心相关工作,指导、督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制定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规则、流程、制度和办法;

  (二)协调办理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交易各方、中介机构的进场交易进行资格核验;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设施完备、服务规范的场所。

  (四)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收集、存储和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受县政府委托对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综合监督、协调;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受理交易中的各种交易投诉,协调处理交易活动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六)负责维护和使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的建设。

  (七)负责推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干部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烤烟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发展烟草产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巩固和发展烤烟支柱产业,促进全县经济发展。

  (二)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对烤烟各项工作进行管理的行政职能,督促、检查、指导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全县发展烟草产业工作中的问题、经验,提出相关的措施、办法。

  (四)协调全县发展烤烟产业工作中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与省、市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支持、协助县烟草公司和乡(镇)落实科技兴烟措施,提高烟叶生产质量和效益。

  (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的基本职能:

  (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石林彝族自治县档案局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事件。

(二)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三)对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档案干部培训。

(五)接收、收集、征集县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人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编辑出版石林彝族自治县档案史料。

(六)组织并指导全县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七)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报送评审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主要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充分履行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职能,强化工作落实,狠抓细节管理,努力提升办公室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

1.积极主动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好日常事务。及时高效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所属部门及其他机构向县政府所提请示、报告、来函、信访等事项,以及国家、省、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来文。

2.准确高效完成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综合性、专题性会议任务。

3.落实精简文件、简报相关规定,提高办文质量;协同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市下达我县信息政研工作任务。

4.做好县政府县长热线工作,协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做好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工作台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四)协调做好县政府对外合作与交流、重大节庆、重要公务接待等相关事务;协助上级部门完成外事接待工作任务。

  (五)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工作。

  (六)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协调做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一般公务用车管理、行政中心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管理等工作。

  (七)组织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七改三清”工;做好农转城居民的后期权益保障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

  (八)强化金融政策贯彻落实;强化银政企合作;强化重点项目融资服务;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强化金融风险防范;强化金融服务水平。

  (九)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升级改造网络、软硬件设施设备,完成集中审批室、联审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音频监控系统、中心机房改造建设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争取纳入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县建设。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规范化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强化管理,完善更新软硬件设备,完成场地改造确保技术规范达标。

  (十)完成县政府领导及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县车改办完成我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积极筹建我县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平台,并确保正常运行。

  (三)完成行政中心地下车库损坏车道和车位的修复工作。

  (四)完成行政中心监控系统部分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五)更换行政中心报告厅已损坏的木地板、安装空调,解决夏天太热、冬天太冷的问题。

  (六)依托节能宣传周,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能源的应用,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积极创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训。

  (七)对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附属用房新的渗漏点等进行维修改造,确保来年雨季无问题。

  (八)加强机关食堂经营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用餐安全。

  (九)强化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力度,完善出入人员和车辆登记管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十)持续推进行政中心内园林绿化、卫生保洁、爱国卫生等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各科室日常业务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乡统筹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好新农村建设工作:

1.进一步规范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流程,从组、村、乡镇(街道)依次逐级申报,优选实施村民积极性高,干部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强,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的村(组)。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涉农项目,2017年实施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5个、开展“建好一个村子”项目7个。

2.2017年上半年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申报工作,做好实地调研,与市委农办对接好项目和资金安排,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3.2017年下半年完成省和县级新农村项目建设工作,积极深入基层,做好项目的档案整理、监督、管理、验收、考核工作。

4.完成2016年新农村建设的考核、验收、审计工作。

组织好新农村建设工作。1.进一步规范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流程,从组、村、乡镇(街道)依次逐级申报,优选实施村民积极性高,干部组织能力、执行能力强,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的村(组)。2016年实施10个新农村建设(含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美丽乡村市级示范村、新农村县级示范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要求,整合各级各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全力打造、立体推进,确保建一村成一村。

(二)开展“七改三清”工作:

1.开展“七改三清”工作,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积极与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责任部门协调统筹工作,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七改三清”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好“七改三清”工作档案、做好每季度的市级考核验收工作,确保我县“七改三清”工作在全市排名良好,争取达到优秀。

  (三)做好农转城居民的后期权益保障工作:

进一步做好“农转城”居民“两床被子”“十件衣裳”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工作。与市统筹办及时对接工作,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及时整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切实将“农转城”人员的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纳入城镇保障体系,确保省市出台的“农转城”惠民政策全面执行到位,切实保障农村转户进城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

1.引导各单位派出的扶贫工作队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吃透政策,熟悉村组,记录民情日记。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发挥自身才干,切实为驻村工作添砖加瓦。

2.做好各派出队员的考勤监督工作,组织各队员学习上级的重要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督促各项涉农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到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组织各派出队员协助乡镇、村委会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利用走村入户调查的时机,向群众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并善于抓住植树节令,协助村干部认真抓好“林果”基地建设。根据驻村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所盼所需,积极向派出单位和各级相关部门反映,争取项目、资金和物资,努力为群众办实事。

  (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工作

  (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工作,构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升级改造网络、软硬件设施设备,完成集中审批室、联审会议室、视频会议系统、音频监控系统、中心机房改造建设工作。

  (二)、完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争取纳入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县建设。

  (三)推进全县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介工作及结果应用。根据全市政务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配套设施,组织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和服务礼仪等学习培训。

  (四)筹备组织召开全县政务服务工作会。

  (五)推进政务窗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再创和窗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推进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规范化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强化管理,完善更新软硬件设备,完成场地改造确保技术规范达标。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烤烟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招商引资引客任务。

  (二)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三)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完成争取上级资金任务。

  (四) 完成烤烟种植108900亩,其中:红大70500亩、云烟8738400亩;做好烤烟生产收购合同管理和品种管控工作,杜绝非规定品种;完成烟叶收购任务1400万千克(含出口备货任务92.3万千克);完成烟叶收购上等烟比例达66.8%,综合合格率达80%,等级纯度达90%;完成烟叶收购均价达31.85元/千克,完成烟叶税务任务9800万。

  (五)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和业务素质。

  (二)编纂出版《石林年鉴(2017)》

  (三)按时完成省市年鉴稿件的编写报送工作

  (四)指导好乡镇(街道)志和村志编纂工作

  (五)编纂出版《石林彝文自学读本》

  (六)组织开展石林县地方志纪录片影像展活动

(七)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的巩固

(八)做好地方志服务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档案局的主要工作

(一)召开全县档案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档案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度档案工作重点。

(二)继续抓好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完成数字档案馆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力争实施二期工程。

(三)加强依法治档工作。深入学习贯彻《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5〕22号文件),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一是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咨询活动3场次以上,发放档案法制宣传材料5000份以上;二是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档案违规违法行为。

(四)加强档案业务建设工作。一是举办1 期全县性档案业务培训班,努力提高全县档案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各级立档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完成档案业务指导10个单位以上,完成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示范单位验收5个单位。

(五)加强馆藏资源建设。一是全面接收各级立档单位保存的到期文书档案;二是继续征集石林珍贵历史档案和彝文古籍资料;三是接收公务活动礼品档案。

(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完成馆藏档案的数字化转化工作。

(七)做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提供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二是围绕民生民本,做好档案资料的查阅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发挥展室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热情为参观者提供讲解等服务。

(八)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排查档案安全隐患,严防死守,确保馆藏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九)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脱贫攻坚、森林防火、支农联系、综治维稳、招商引客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重点保障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支出;要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要坚持改革创新和科学管理,着力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努力提高预算透明度。

部门预算的基本原则

1.以收定支,综合平衡原则。结合部门职责,综合分析2017年形势,合理确定收入规模,统筹安排,以收定支,综合平衡,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严禁单位沉淀建设资金,没有列入当年预算的部门预算外收入不允许支出。

2.厉行节约,控制一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和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以及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从严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切实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分别是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局、县城乡统筹办、县烟办、县史志办、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促局,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1人;在编实有车辆33辆。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9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县政府办公室预算总收入157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574.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6万元,占总支出的98.2%,项目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的1.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301款(行政运行)”支出1352.7万元,主要反映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局、县城乡统筹办、县烟办、县史志办、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促局的机构运转支出;“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支出28万元,主要反映县人民政府全县性会议费的支出;“2210201”支出85.7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2699款(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支出108.2万元,主要反映县档案局的机构运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局、县城乡统筹办、县烟办、县史志办、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促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54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9.5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会议的经费支出28万元,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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