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被正式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2月27日,教育部网站公示了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石林彝族自治县荣登榜单,这标志石林县被正式认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
2013年,石林县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议教制度》、《石林彝族自治县推进教育机制创新实施意见》,建立议教制度,实施育人工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每年预算安排议教经费2000万元,全面实施十四项议教工程,其中涉及义务教育的议教工程有11项:一是教科研补助工程;二是全员强化培训工程;三是关爱教职工健康工程;四是扎根山区奉献奖工程;五是突出贡献奖激励工程;六是教师荣誉奖工程;七是学校教学设备完善工程;八是学校安全管理推进工程;九是中小学班主任激励工程;十是扶贫助学补助工程;十一是教育信息化工程。
“十二五”期间,石林县义务教育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2.55亿元,其中县级投入8000万元,改建、扩建、新建校舍21.95万平方米。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设备、教学仪器、图书配备、教育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5610.29万元,其中县级投入4140万元,从而进一步推进校际之间办学基本条件的均衡。2016年,石林县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二期工程,预计投资6000万元,全面完成“三通两平台”建设。
目前,全县完小由1996年的91所减缩为16所,教学点由162个减缩为52个;初级中学由14所减缩为5所。全县小学、初中生集中到县城区就学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8.94 %;集中到乡镇政府所在地就学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35.35%;集中到两个优质教育圈就学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