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雨生红球藻品牌宣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石林县环保局关于对
《雨生红球藻品牌宣传基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1-67798412,0871-68226553(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传真:0871-67798412
通讯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雨生红球藻品牌宣传基地 | 石林县台创园 | 石林爱生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09年在台创园租赁土地建设了“云南微藻光生物反应器示范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进行雨生红球藻的养殖。本次改扩建项目位于原有工程西南侧,总占地面积50.88亩,主要包括管理用房、室外一级培养区、室外二级培养区、室外三级培养区、收货车间、水处理车间、供气车间、发电机房、冷却水泵房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共10个功能区。本次扩建主要是另行租赁土地扩建雨生红球藻养殖基地及配套设施,不改变原有项目的主体工程内容和工艺流程。 | 主要环境影响:1、废水2、废气3、噪声4、固废 对应措施:1、项目建设有雨污分流系统、化粪池、事故池等污水处理设施,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一步设计和优化废水处理工艺,以保证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加强厂区绿化养护,在原项目的油烟净化器末端加装油烟排气筒,排气筒应高于倒班宿舍屋顶1.5m;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厂区各设备合理分布避免集中放置;项目产噪设备除离心泵和光生物反应器循环泵外其余均放置于室内;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养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及时更新老化设备改进机器精度、定期添加润滑油、降低设备运行时机件撞击、摩擦产生的噪声;4、生活垃圾委托石林花木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废旧包装袋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一级培养塑料袋消毒后外售,废性活碳由厂家回收处理,藻类固体垃圾和污泥作为项目区内绿化肥料,废饱和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建设单位需建立危废处理台账和转移三联单制度),实验室废液放置于危废暂存间,交予云南云彩金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由该公司统一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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