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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25076-202111-462019 主题分类: 2016年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1-19 09:43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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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9 09:43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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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的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相关说明。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县石林南路240号,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86946。)

  一、概

2016年,石林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本局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县住建局副局长直接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公开系统操作规范,按照“分工负责”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更新栏目,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内容与栏目相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健全规章制度。依据《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我制订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务公开指示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做到重点领域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三)推进载体建设。目前石林县住建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时设立“石林县住建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并严格按照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落实信息内容审核,及时更新信息,做好舆论处置工作。还通过公告栏、办公楼显示屏、宣传单(册)等多种途径,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县住建局编制、更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业态、新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按要求规范公开了单位业务事项的具体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二是根据《条例》规定,做到经常性工作信息、动态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单位实际和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公众所需资料的查阅,切实方便群众,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三是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经过单位保密审查;四是利用单位文件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公布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布单位信息;五是按照“分工负责”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更新栏目,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内容与栏目相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截至12月31日,县住建局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更新信息23条、“石林县住建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7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石林县住建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填写《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政府信息为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石林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对公民、法人及任何组织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石林县住建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部门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的理解和把握不尽相同,对内部管理和有些主动公开内容的界定上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受人员编制限制,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人员较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一是加强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七、其他

(一)相关说明

1.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

2.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网站(网址:www.shilin.gov.cn)下载。

3.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林彝族自治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县石林南路240号4楼404办公室,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869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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