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2016—2020年)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推进健康石林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昆政办〔2016〕108号)文件要求,结合《石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4〕61号)要求,结合石林县卫生与健康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 “十二五”期间卫生与健康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卫生体系得到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群众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发展指标已基本实现。
1.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石林县居民平均预期寿命从“十一五”末的72.47岁提高到74.22岁,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4.80岁)。孕产妇死亡率2010年至2015年保持在0/十万,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13.83‰下降到2015年的6.4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17.88‰下降到2015年的8.93‰。
2.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单独两孩政策有序稳妥实施,生育水平继续稳定在一个适度的水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14‰,低于全市平均水平(5.87‰)。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更加完善,发放各级奖励补助85047人次1522.57万元,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
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自2012年12月起,两家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进价销售,截止2015年12月,两家试点医院共向患者让利1377.19万元。对门诊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由中央、省、市、县财政给予足额补助;对住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每人每天增加20元的住院诊查费给予补助。改革前,对县人民医院的补助为“定补“,改革后,改为人员经费补助,门诊药差补助,重点专科建设、公共服务、卫生人才培养补助。对于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财政按规定进行承担。政府明确了准入监管职责,落实了医院独立法人地位。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延安医院,市中医医院分别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达成帮扶关系,派遣专家轮流到石林坐诊,帮助诊断疑难杂症和进行人员培训。2012年,启动了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县人民医院托管了西街口卫生院;在此基础上,2015年又实施了民营医院(石林天奇医院)托管圭山镇卫生院工作。基层技术人员培养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4.医疗卫生投入不断加大,卫生资源总量持续增加。“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逐年增加,2015年各级财政对石林医疗卫生支出达9666万元,比2009年的4772万元增长了102.5 %,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 6.32%。截止2015年12月,全县有医疗卫生(含计生,下同)机构176个,其中,县级公立医疗机构2个,公共卫生机构2个,执法监督机构1个,计生服务机构1个, 3所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5家(乡镇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村卫生室93家,计生服务机构5家);每个乡镇有1个由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实现了乡村社区的全覆盖。个体诊所60家,遍布城镇和乡村。农村卫生院及社区床位201张,占总床位的 19.55%;县级医院床位827张,占总床位的80.45%。全县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292 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11人;注册护士590人;药剂师68人;技师76人;其他卫生人才147人,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增加到5.01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开设病床数1028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3.98张。
民营医院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民营医院从1家发展到3家,有床位526张,占全县总床位数的51.17%,民营医院已经成为石林县医疗卫生服务重要的补充力量。
5.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新增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个,新增投资1.71亿元。特别是县人民医院新院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04.18亩,建筑面积48547.74 平方米,开放床位达680床;成功创建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申报为昆明理工大学教学医院。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县人民医院、天奇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中心均不同程度使用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县级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重点学科体系初步建成,提升卫生人才梯队和卫生科技水平。县人民医院儿科申报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县中医医院的针灸推拿、石林天奇医院的康复科等科室都得到了加强和提高。
2015年,石林县各医疗机构总诊疗37.97万人次(门诊34.33万人次,急诊1.99万人次,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95.65%)。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到34.72%。全年出院人数为5.18万人次,每百门、急诊入院人数为14.26。住院手术0.65万人次,平均开放病床962张,平均病床周转39.16次,病床使用率为76.92%,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85天。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管理理念和制度初步形成,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6.公共卫生保障更为有力。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规范化管理。加强传染病防治,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2015年全县共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12种583例,报告发病率为237.51/10万;无甲类传染病发生;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全县艾滋病监测网络基本建立,截至2015年底,共建有1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12个快速检测点。暗娼人群、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覆盖率分别为90.5%、78.1%和87.5%,艾滋病疫情总体形势平稳。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妇幼保健体系建设逐步完善,以实施“妇幼健康计划”为抓手,落实危急重孕产妇救治工作中的首诊负责制和对口转诊责任制。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儿童健康管理率稳定在90%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稳定在93%以上。婚前医学检查率92.64%;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4.29%,听力筛查率89.04%。有效地保护和促进了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存质量,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成立了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无因报告及处置不当引起的疫情扩散事件,事件及时报告率100%,有效处置率100%。推进医疗急救网络建设,院前急救能力不断提高。依托县人民医院新建石林县急救中心,初步建立起辐射全县的医疗急救网络。认真贯彻执行《献血法》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被昆明市政府评为“昆明市2012-201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广泛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完成社区诊断调查问卷6989份,撰写了《石林县社区诊断分析报告》、《石林县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分析报告》等。截止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5.65%;对65岁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实施动态健康管理。建立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支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稳步增加,从2010年的人均15元提升到2015年的35元。
8.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完成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执法效能。完成了卫生监督业务用房改造装修任务,卫生监督办公设备、执法车辆配备等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强化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在7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站,落实了15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卫生监督协管率达100%。
9.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显著。2007年石林县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2011年通过了第一次复审,国家卫生县城持续巩固,2015年通过第二次复审。以城带乡、乡镇带村抓创卫,统筹推进全县爱卫创建工作。截至2015年底,创成省级卫生乡镇4个,省级卫生村25个,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42个、无吸烟先进单位24个。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15年底,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为37.12%。
石林县“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
主要指标 | 单位 | 十二五规划值 | 十二五期末完成值 |
一、综合健康指标 | |||
1. 人均期望寿命 | 岁 | 76 | 75 |
2. 孕产妇死亡率 | 1/10万 | 35 | 35 |
3. 婴儿死亡率 | ‰ | 11 | 11 |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15 | 14 |
二、资源配置指标 | |||
5.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 | 张 | 5 | 3.98 |
6.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1.3 | 1.59 |
7.每千人注册护士数 | 人 | 2.1 | 2.29 |
8.每万人疾控卫生技术人员数 | 人 | 1.3 | 1.44 |
9.每万人妇幼卫生技术人员数 | 人 | 1.5 | 1.82 |
10.每万人卫生执法监督人员数 | 人 | 1 | 0.2 |
三、工作指标 | |||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数 | % | >95 | 97 |
12.城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 | % | 100 | 100 |
13.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 | >95 | 99 |
14.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7 | 97.3 |
15.传染病报告率 | % | >98 | 100 |
16.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 | 1/10万 | 230 | 237.51 |
17.城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 | 85 | 87 |
18.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 % | 70 | 72 |
19.城镇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 | % | 70 | 82 |
20.农民健康行为形成率 | % | 50 | 60 |
21.自愿无偿献血率 | % | 100 | 100 |
2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90 | 93.23 |
23.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75 | 75.9 |
24.食品安全监督检测覆盖率 | % | 90 | 90.1 |
25.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 | % | 100 | 100 |
26.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覆盖率 | % | 100 | 100 |
(二)“十二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卫生资源分布及利用不均衡。医疗卫生资源统筹协调、优化配置难度大。“十二五”期间石林县优质医疗资源仍主要富集于城区和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资源要素结构失衡,全科、儿科、精神卫生、康复、护理等资源存在较大缺口。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质量较落后,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仅1.59人,每千人注册护士仅2.29人,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且90%以上集中于县城。卫生技术人员中,初职人员占68.7%,中高职人员占比较低。中医药服务能力不强,未充分发挥特色优势。
2.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虽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服务能力提升缓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偏弱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效率不高并存,居民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比例仍然偏低。以执业医师、全科医生为主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绩效考核制度不完善,服务模式未转变,信息系统建设滞后。乡村医生老龄化问题严重,养老问题未解决,队伍不稳定。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未建立,经常性卫生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
3.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县、乡镇(街道)二级
公共卫生机构人员不足、业务办公用房偏少、设施设备相对落后,与日益繁重的工作职能和任务不相适应。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但城乡差异依然明显。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仍然严重危害城乡居民健康。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影响石林城乡居民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有待完善。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仍然严峻。防治任务与基层防治队伍人员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专业防治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有效激励机制缺乏,防治队伍的稳定性和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防艾业务指标要求不断提升,难以平衡工作的数量与质量。监管场所病例大幅增加,管理机制不够顺畅。流动人口艾滋病防治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流动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较为困难。三是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与城乡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孕产妇死亡形势严峻,仍是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县妇幼保健中心的人员、基础设施不足,影响保健机构保健模式的转变和政策措施的落实;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逐步实施,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大龄、再次妊娠、疤痕子宫孕产妇比例明显增高,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将面临新挑战;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技术和水平较低,不能满足现代妇幼卫生管理服务信息需求。
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运行不畅。实施药品零差率后收支平衡难度较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补助能力较弱,医保支付和结算方式改革与之不同步,相关的综合改革政策调整不配套,导致县
级公立医院零差率销售后收入有所减少,影响可持续发展。
5.公立医院改革整体推进不足。科学的补偿机制未建立,以药补医机制未有效破除,竞争性的人事制度和激励性的收入分配制度不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推进缓慢。在人员编制、人事制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价格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尚未配套,试点医院单枪匹马进行改革的难度较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法人治理尚缺乏法律法规支持,尚未真正推开法人治理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存在举债建设的情况,目前背负的债务带来较大压力。
6.卫生人才匮乏,能力有待提升。一是人员编制不足。全县各公立医疗机构合同制人员占在职人员的1/3。大量的编外用工既增加了医院的人力成本,又不利于人员队伍稳定,尤其是不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医技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因而影响了医院的正常运行;二是卫生人才紧缺。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县卫生人力资源不足、质量不高,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1.5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4)。重点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全科医生严重紧缺,与石林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生学历以专科为主,职称以初级为主,部分村医没有行医资质。受经济社会发展和医务人员个人职业发展环境影响,全县医疗机构“人才逆向培养”现象突出,乡镇、街道优秀医生向县级医院流动,县级业务骨干向省市医院流动,给原本就十分缺乏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基层医院带来人才危机。三是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才缺乏,人员配备不足,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及激励机制,严重影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7.民营医疗机构尚未形成良性发展。现有的民营医院发展面临较大的外部压力与内部管理困境。外部压力包括:政策环境不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部门监管衔接不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未形成。内部管理困境包括:人才短缺、流动性大;市场定位不准,特色不明;管理不完善,效果不佳。
二、“十三五”期间我县卫生与健康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石林县卫生事业面临重要发展机遇
一是国家、省、市发展战略给石林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一带一路”的重大战略构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卫生事业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部分。云南作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医疗卫生桥头堡建设规划将为提升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持续动力。昆明市作为云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石林县作为昆明近郊县,卫生事业也将迎来新的机遇与挑战。
二是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紧扣富民强县的目标,坚持稳中有进、科学发展,深化改革、惠及民生,深入实施 “33553”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转型、扩城、种树、育人、修路、富民六项重点工作,积极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和滇中经济区东南新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石林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83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04元;2015年增长到32080元和11340元,分别增长了79.39%和 98.81%。人民群众收入的增长,必将对生活质量和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也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
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城镇化建设带来发展新机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然要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必将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必将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基层设施,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二)卫生事业面临多重问题挑战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阶段,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面临多重健康问题挑战。一方面,重大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对健康的危害日益严重,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烈性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仍存在。另一方面,生态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变化以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伤害和环境问题等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更加突出。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及社会安全事件对医疗卫生保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群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未缓解。其次,特别是最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学习积极性不高,难以提供优质服务。
(三)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
“十三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是进入改革“深水区”,破解深层次的体制矛盾、复杂的利益调整等难点问题的重要阶段。石林卫生事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和人群间的卫生资源配置、卫生服务提供、居民健康水平等差异较明显。各级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医药卫生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部门协调难度大,难以统筹使用卫生资源。公立医院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日益加大,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与可持续发展还需加大力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仍需巩固完善。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差距较大。
(四)服务人口将进一步增加
近年来,我县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14‰,放开二孩政策后,人口数将大幅提升;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预计外来常住人口也将达到5万左右。到2020年,我县规划人口将达到32.5万。再加上每年350万左右的短期停留人口(游客),将对我们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加快,“十二五”期末,全县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已经达到3350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58%。随着老龄人口比重的不断上升,老年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卫生服务需求将日益增加。
三、“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以提高石林区域人口健康水平为宗旨,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保障为着力点,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卫生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实现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2.从全县的实际情况出发,与人民群众的实际健康需求相适应的原则。
3.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重点的原则。
4.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强调效益与服务质量双提高,兼顾公平性、可及性的原则。
5.分类指导、严格准入,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的原则。
6.中西医并重,突出石林地方特色优势,提高医疗可及性
的原则。提倡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民间医疗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人均预期寿命力争达到78岁。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大提升,打造成为适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标兵和国际知名旅游胜地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群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不断缩小,健康指标达到市内乃至省内县级先进水平。
1.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2.健康素养明显提升。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关口前移,有效控制危险健康的因素,人群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健康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行列。
3.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有效实现。部门间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推开,分级诊疗进一步深化。
4.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四)具体指标
“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一览表
类别 | 指标 | 2015 | 2020 |
主要指标 | |||
健康状况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 | 78 |
婴儿死亡率(‰) | 11 | 10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5 | 12 |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35 | <35 | |
工作指标 | |||
疾病预防控制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98 | >98 |
麻疹发病率 (/100万) | 35.92 | <1 |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95 | |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 50 | 70 | |
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40 | 65 | |
以县为单位,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 | 100 | 100 | |
以乡(镇)为单位麻风病患病率控制 (/10万) | 1 | 1 | |
爱国卫生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75.9 | 80 |
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 78 | 80 | |
农村改水受益率(%) | 82 | 85 | |
妇幼卫生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 90 |
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 93 | 95 |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9 | >99 | |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 | 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 95 | 98 |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 | 95 | 98 | |
卫生监督 | 城乡较大规模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 | 100 | 100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覆盖率(%) | 100 | 100 | |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满意率(%) | 100 | 100 | |
卫生资源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59 | 1.60 |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29 | 2.4 | |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3.98 | 4.57 | |
计划生育 |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 25.8 | 32.5 |
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 | 5.414 | ﹤7 | |
人口出生率‰ | 10.57 | ﹤13 |
四、主要任务
构建与石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机制建设为抓手,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动石林医改向纵深发展,使全体居民享有安全、有效、公平、可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继续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1.继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明确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长效补偿机制。继续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建立去行政化,法人治理,人、财、物、事等独立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收入体系和工资总额制度改革,建立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劳务收入。以医院评审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医院内涵建设,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一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落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选拨任用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二是实施乡村医生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善乡村医生定期聘任制,稳定和优化乡医队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继续巩固扩大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农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医疗服务管理由户籍管理转向居住地管理的转变。三是继续改善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软硬件设施水平,按填平补齐原则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配置。四是继续推进县乡医疗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县乡医疗机构建立更为紧密的对口支援和管理协作关系,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便捷化通道,逐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偏弱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提高居民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比例。五是加大基层人才培养力度,以执业医师、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人员招聘和在职人员外派进修学习力度,探索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六是加强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健康档案使用效率。
3.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医疗产业。以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医疗产业。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新增医疗资源优先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开拓高端非基本医疗服务领域,扩大医疗市场对外开放力度,支持我县医疗机构与县外、市外、省外医疗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或合资合作。
(二)持续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1.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格化管理。强化县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能。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利用乡镇、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引导参保居民逐步实现首诊在基层。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继续加强疾控中心能力建设,疾控机构实验室设施设备、检验能力、饮用水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以鼠疫、霍乱、麻疹、结核、麻风病等重大传染病为重点,强化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疫情研判和防控能力建设。做好与健康相关环境因素监测,加强饮用水监测检测,确保城镇和农村饮用水卫生安全。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完善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应急能力竞赛和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应急准备及救治工作,确保调查及时率、有效处理率达100%,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
4.抓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策略,推广以家庭为基础、以村(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技术机构为指导的艾滋病综合防治模式。完善艾滋病治疗网络,推广检测、咨询、诊断和治疗的“一站式”服务模式,符合治疗条件者接受抗病毒治疗率达90%以上,当年检测病毒载量的病人中病毒抑制率达75%以上。
5.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结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群众运动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卫生乡镇(村)创建管理水平。突出环境治理,抓好各类病媒生物防制。坚持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农村改厕科学化、实用化。
6.扎实开展妇幼健康工作。围绕控制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的核心目标,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切实做好产科质量评审,提升母婴保健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落实出生缺陷干预综合防治,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7.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医疗行业监管,开展消毒隔离为重点的医疗专项整治;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做好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扩大村监督信息员队伍,继续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
(三)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1.坚持办医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
2.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石林总体规划调整和人口分布变化,完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新城区、人口新集中区域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康复、老年护理、妇幼卫生等短缺医疗资源的配置。政府对社会举办的康复、护理机构给予政策扶持。
3.继续实施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逐步在全县建立临床重点专科群,立足实际开展医疗科研项目,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组织实施医疗服务提升计划,以改善医疗机构的服务环境、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为核心,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探索开展临终关怀服务项目。全面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以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提高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卫生资源和诊疗服务信息的利用效率,为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有效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4.积极推进中医药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加快中医药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施县乡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一是做好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和县级中医临床技术传承骨干培训等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三是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5.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
管理工作,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在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级及以上政府办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按照中标价格进行采购,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挂网,医疗卫生机构在网上平台自行与供应企业议价交易,实行阳光采购,阳光交易。县级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购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必须先取得许可证再参加省级集中采购。
6.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薪酬体系。二是动态调整单位用工人员总数,建立卫生人才队伍发展评估机制,加强人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评估考核。三是结合医改责任制和医院评估考核,细化人才发展目标,落实重点学科、重点专业人员分类别培养、梯队建设目标,促进人才规划有序实施。四是提高重点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全科医生待遇,为医疗骨干人才提供更好的个人职业发展环境,避免“人才逆向培养”现象。五是加强在职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医生学历和职称,对获得更高学历和职称的基层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7.推动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配合市卫计委建成区域电子病历数据中心,实现互联互通,开展医疗协同。参与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区域电子病历系统与区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的联接,实现诊疗信息与居民健康档案的数据融合。
(四)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卫生计生建设
进一步完善我县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研究、起草制定。研究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政策,抓紧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推进立法进程。完成《石林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的制定,《石林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石林县献血用血管理办法》的修订等专项立法工作,大力推进健康促进、饮用水安全、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的立法工作,推进卫生行业监管法治化。大力开展卫生计生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加强行业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行医、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快机关法治建设。
(五)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做好政策实施的出生人口规模预测、效果评估,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的衔接。坚持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启动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二孩以下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程序。依法对违法生育人员进行查处,维护法律尊严,维系社会公平,促进有序的生育秩序,确保我县适度的低生育水平的长期稳定。根据生育政策和财政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县级奖励标准,创新特殊困难计生家庭的关爱扶助工作。加强综合管理机制,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发展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
(六)加强体系建设,完善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网络
加强县、乡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培养和哨点医院人员培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评估和预警能力。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食源性疾病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预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做好监测结果的部门会商和通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与成果运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度,提高行政效率。依法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督覆盖率达100%。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做好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跟踪评价和政策解读。
(七)积极应对老龄化,积极推进发展医养结合
到2017年,医养结合的格局初步形成。建立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下同)或其他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建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加大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老年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健康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八)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实施“互联网+医疗”建设工程,建立以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全员人口个案数据库为核心的人口健康信息数据中心,统一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的共享、交换和协同。积极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推动健康大数据的挖掘与利用。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惠及全民的智慧健康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
国务院明确指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是促进我国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县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结合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的开展。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同步实施。通过实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实现卫生计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卫生计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配置卫生计生资源
充分发挥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调整资源配置和卫生计生机构的运行环境,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解决资源浪费与不足并存的矛盾。加强引导,让患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有效分流。调整卫生资源存量,使医院床位分布、医师分布渐趋合理。加大医疗学科带头人、全科医学、儿科、康复、护理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公共卫生资源。
(三)强化政府职责,完善财政保障机制
把保障和改善人群健康作为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提供持续稳定的财政支持。合理调整对医疗机构的投入,稳步提高基本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供给水平。切实履行好政府办医职责,继续稳固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新增政府卫生计生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基本医疗保障。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的经常性投入并保证足额落实到位,建立对县级公立医院长效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探索试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卫生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制转变和效率提高。
(四)多元投入,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均达到医疗机构总数的35%左右。
六、规划的实施与评价
(一)规划的领导与实施
本规划自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县分管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领导挂帅,会同县发改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卫计局等有关部门,组建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职能包括:组织规划实施,监督实施进度,做好部门协调,研究和处理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对策措施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负责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与单位要根据规划的目标与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相应行动计划,落实规划任务。
(二)规划的监测评价与修订
通过专门设立的专家组定期监测检验规划的实施过程,并进行修订,根据规划进度进行重点建设内容的期中和期末评价,以检验规划的实现程度,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规划的调整与完善提供依据。
附件:石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十三五”期间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