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西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介绍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2008年以来,全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棚户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实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2013年至2017年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云南省也相继发布有关政策文件,《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33号)中明确:2013年—2017年,全省改造各类棚户区50万户,其中,城市棚户区47.27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1.0059万户(含煤矿棚户区0.1742万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0.1781万户,国有垦区危房1.5429万户(含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0.0908万户),基本完成30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有效改善150万人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
由于历史和管理体制等原因,石林县老城区大部分房屋建成较早,历史久远,存在着“失修老旧、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且基础设施缺失,环境卫生、消防安全、治安计生等问题突出,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供水电力通讯杂乱等现象严重,极大地降低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影响了城市的整体面貌,与石林县地方经济发展及整个城市的现代化有较大距离。
为促进石林县经济的发展、提升县城形象品位,提高老城区居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县委、县政府抢抓机遇,争取国家扶持政策,通过召开专题研究会,统一了思想,决定在旧城改造一期项目实施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鹿阜西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为云南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省级统贷项目(三期)的子项目,位于县城西部老城区,项目总用地724.31亩,其中棚户区占地399.98亩,涉及东门、南门、西北三个社区,共需拆迁3231户,总拆迁面积36.18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8877.86万元。
鹿阜西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自2014年即开展申报工作,2015年重点开展了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房屋测绘等前期各项工作。自2016年5月30日发布征收公告以来,截至目前,已累计签订协议1887份,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协议签订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