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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111-460253 主题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12-01 14:27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 “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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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 “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6-12-01 14:27 浏览次数: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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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

“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石林彝族自治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应急体系

建设规划

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十三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关系我县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公共安全与应急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加大了对公安、卫生、气象、土地、住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一)应急体系现状

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修订完善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县共编制完成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30个、部门应急预案92乡镇(街道)总体应急预案5个、村(居)委会应急预案93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科学依据。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组织开展了各类实战、专项演练,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二是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十二五”期间,我县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调整充实了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各位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县人武部部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委员由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县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为进一步细化明确县应急办具体办事机构,县政府办下设应急科(对外加挂县应急办牌子),负责全县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等机构,作为县应急委下设防范和处置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同时,健全完善以村(居)委会、学校和企业等为重点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并明确专(兼)职人员,全县形成了“政府统一指挥、专项指挥机构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是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现有专业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形成了以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建县级公安战训大队、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以及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地方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救援综合服务队。

四是应急管理机制日益完善。以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从抵御自然灾害、预防事故灾难、防范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入手,认真做好隐患排查、预测预警、防疫防灾、矛盾化解工作,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预测分析、强化综合研判,切实提高了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能力。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经核查证实后,能够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人员发出预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五是群众公共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积极开展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四进”活动,特别注重加强在校中小学生对抗震救灾、食品安全等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将应急管理引进课堂,有效提升了应急知识的覆盖面。加大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应急管理工作氛围。

(二)应急管理工作的差距和困难

近年来,虽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但是,我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刚刚起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应急管理体系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健全。县政府应急办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一定程度上未能有效履行应急管理职能,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之间、乡镇(街道)之间以及预防与处置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多方联动、协同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部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亟待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二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领域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预警能力亟待加强。应急平台较为分散,加大资源整合,推进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还有一定差距。

三是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部分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应急演练开展不够,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还有差距,现场处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增强;志愿者等社会辅助应急力量组织薄弱。

四是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储备物资投入不足,紧急采购、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不完善;应急物资品种单一,数量较少;应急物资储备多为单位内部自存,专门的储备库数量不足,储备能力不强。应急物资、人员和车辆紧急绿色通道不健全,交通工具征用制度不完善。

五是科技支撑基础亟待加强。应急科技整体水平不高,专业人才匮乏。预警模型、能力评估和灾情评估等缺乏规范。

六是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应急管理宣传动员不足,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不高。广大企事业单位、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三)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实施全面依法行政的突破期,也是我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凸显期”,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自然和社会等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安全依然面临严峻的形势与挑战。从自然灾害方面看:干旱、暴雨、冰雹、霜冻、大风等极端气候事件影响日趋严重;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受人为、气候等因素影响,一直处于频发状态。从事故灾难方面看: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随着道路交通基础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领域等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仍然较多。从公共卫生事件方面看:受气候、生态、地理位置、人流物流等因素的影响,原发性或输入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风险增加,不确定性增大。重大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隐患加大;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概率增加且危害较大;人畜(禽)共患病危害依然严重,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引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依然存在。从社会安全事件方面:我县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较为突出,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医患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增加,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重复上访问题十分突出。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云南省建设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等机遇,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近期任务与长远目标兼顾;依靠科学技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美丽石林、幸福彝乡”建设。

(二)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贯彻执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系统;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自然灾害类: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显著提高,灾民24小时内得到基本救助;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提高到30分钟以上,大风、暴雨预报准确率提高5%一10%;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御7级左右地震烈度的能力;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治理。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

——事故灾难类:较大、重大事故灾难得到有效遏制,救援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不超过5.0;企业排污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降低20%。

——公共卫生事件类:县、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率达到100%,接报后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及时率达到100%,做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县、乡镇(街道)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100%。

——社会安全事件类:信息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群体性事件逐渐减少,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安全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建设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全县应急资源,对全县应急体系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和整合各有关单位应急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现有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二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我县应急工作所涉及的重点领域,着力解决涉及我县应急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重点提高各级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响应时效,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三是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落实事权合理划分、分级分步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四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强化应急预案建设。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强化预案动态管理,切实增强预案的实战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以及社区、学校和各企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预案修订工作。应急预案要明确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保证可操作性、实效性和针对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之间要做好衔接。要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实战性,特别是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提高各单位的协调配合能力,促进各单位应急管理职责的落实。

(二)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层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提高。

(三)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增加监测点密度,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灵敏度;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加强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解决预警信息发布的瓶颈问题。

一要开展风险隐患调查。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完善,实现隐患动态管理。

二要完善监测网络系统。建立县级涉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地震、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扩充完善气象、水文、防汛、地震、地质灾害、环保等监测站(点),增加监测点密度。依托区域天气监测网络,加强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动态掌握全县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逐步完善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信息指挥和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强扑火机具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县级扑火物资储备库,全面提高控制和扑救大火的能力。完善县、乡镇(街道)、村三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自动预警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掌握内幕性、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台账和报告制度,增强信息预警能力,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三要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各类应急平台,进一步健全气象、水利、民政、林业、农业、国土、卫生、交通、环保等涉灾部门应急指挥和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和发布功能。畅通与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通道,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广播、电视、宣传车、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强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评估、预测和综合预警系统。整合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完善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健全社会安全事件综合预警系统。

四要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监测监控。对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高压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遂道、通信枢纽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要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长效机制,对关键基础设施进行风险分析、脆弱性评估、分级管理,落实保护措施,及时排除各种隐患。

(四)强化信息与指挥系统。在现有专业信息与指挥系统基础上,着力推进全县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推进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健全县级应急平台,实现应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应急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完善公安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增强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发布、共享能力。要完善专业应急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灾害应急救助信息与指挥系统,形成完整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建立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拓宽情报信息搜集渠道。配合完善省、市、县三防会商系统,形成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综合应用系统。配合建设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卫生应急专业信息与指挥决策的资源整合、互通、会商,实现对突发急性传染疫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建设动物疫病、植物有害生物、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信息与指挥系统,推进专业应急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建立统一的电力应急指挥体系,建立覆盖电网各级应急指挥的信息交互系统,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县信访、物价、能源、粮食等业务信息系统的应急处置功能。

(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发展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强化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公安消防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合理规划布局,新建一批消防特勤和应急救援队伍,形成消防特勤和应急救援力量的网络化格局。加强公安巡警队伍建设,整合现有警力,增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加强武警部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和参与应急救援突击队的作用,加强各类装备建设,配备防洪、防火、地质灾害防治等抢险救灾设备。

二要加强专业队伍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装备,加强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反应能力。充实完善县综合应急救援队,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综合能力。依托企业专业应急队伍,通过增配大型、特种救援救生装备,扩建救援队伍,形成安全生产专业救援体系。组建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特种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队伍,重点提高禽流感、外来危险性生物入侵和农业重大病虫等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推进电力、公路等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建设,按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应急技术装备,提高现场先期快速处置能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互助机制,发挥企事业单位应急队伍在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中的重要作用。

四要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库,成立突发公共事件专家组,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救援、救治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的机制。

五要大力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依托团县委、红十字会、基层社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教、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以县级应急物资保障系统为枢纽,以部门应急物资管理系统、乡镇(街道)应急物资保障责任机构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调运机制。探索应急物资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新模式,开拓代储等多种渠道,建立储备更新、物资损耗等财政补偿政策和核销制度。优化完善现有生活类、应急抢险、公共卫生等储备物资,形成布局合理、种类完整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依托电子政务,建设应急物资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救灾物资社会捐赠机制,提高社会应急救灾物资紧急动员的能力。以水务部门为主,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扩大防汛抗旱常备物资储备量,适当增加抢险新材料、新设备。交运部门配合做好抢险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的保障工作。以民政部门为主,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覆盖供应体系,坚持“化整为零、分级代储、保障供给”原则,搞好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粮食部门配合做好灾区粮油供应,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灾区所需药品供应。以林业部门为主,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加快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以农业部门为主,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保障,针对农业有害生物,加强应急防控用农药、植保机械等物资的储备。以卫生部门为主,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针对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托县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建成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以畜牧部门为主,针对重大动物疫情,进一步做好动物疫病防疫用疫苗、消毒药、人员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和应急储备工作。以林业部门为主,针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库。以公安部门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灾害应急物资保障,进一步提高应急装备储备标准。以粮食部门为主,依托县级中心粮库,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适当调整储备品种,完善粮食配套加工体系建设,增强储备粮应急能力。

(七)加快紧急运输和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建立应急物资和队伍的紧急快速运输制度,调动社会各方面运输能力,形成联合运输网络系统及协调机制。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一要完善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充分发挥交通战备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保障重点保护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通达能力。

二要提高公路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运输紧急调度机制。加强运输薄弱环节改造,建立交通运输线路的综合治理机制,增大运输线路运能运力、通达里程和通达区域。落实主要运输线路智能监测、预警、疏导、清障、修复措施,加强对重点线路、站点、桥梁、隧道监控力度,提高公路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三要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重点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和指挥调度机构通信网络,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

(八)增强恢复重建能力。加强灾民安置和现场恢复建设,保障灾区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尽快恢复。建立恢复重建标准和科学的灾情评估系统,制订恢复重建规划,为后续恢复重建打下基础。

一要加强事发现场恢复能力建设。加强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枢纽等生命线工程系统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险能力建设。加强对废弃物、污染物的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建立灾情信息通报机制,在灾民临时安置场所配置必要的公众信息传播设备;设立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救助服务站点,为公众提供切实的人文关怀,稳定公众情绪。加强县慈善协会和社区社会捐助点建设。县级要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乡镇(街道)应有固定的捐助接收点。逐步加大恢复重建投入,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监管机制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恢复重建顺利进行。

二要加强调查评估能力建设。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灾情评估机制,严格灾情评估标准,规范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加强对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开展地震、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等调查评估与灾后重建规划工作。采取先进技术,对灾区实行全天候实时监测,为灾害现场快速评估提供科学支持。

三要加强城乡建筑抗灾能力和避难场所建设。增强城乡建筑的抗震、防火、防水等抗灾能力。高层建筑按标准规范重点解决消防安全问题;党政机关、重要单位必须配备备用电源;农村民居要推广适用的建造和加固技术,提高抗灾能力。住建等部门要制定城乡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和相关标准,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工作。拓展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设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帐篷等。

(九)健全培训与演练体系。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增加公共安全和自救知识内容,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应急演练。建立与媒体联系的沟通机制,加强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对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

(十)保障应急经费。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各方面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要把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落实应急资金,保障足额到位。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及时拨付应急和救助经费。遇紧急情况时,要遵循“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资金审批及划拨程序,保障应急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针对涉及我县应急体系建设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重点建设监测预警建设、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应急队伍建设、物资保障建设、培训与演练建设等5大项目工程。项目筹资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建立项目跟踪落实制度。

(一)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气象、地质灾害、区域水环境、粮食安全等方面的监测预警系统。

(二)信息与指挥系统建设项目。一是应急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县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与市政府应急平台对接,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等功能。二是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扩充、完善、续建防汛雨量监测速报点,增强偏远乡镇(街道)、暴雨高频高值乡镇(街道)、重点水库等信息保障设施,解决汛期应急通信联络问题。三是城市安防监控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在县城主干道、重点保卫单位和交通事故高发路段安装电子眼,县城基本做到无盲点,实现公安机关应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群体性事件等监控与指挥一体化。

(三)应急队伍建设项目。以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为主要力量,组建专业救护、救援队伍。在企事业内部,组建专兼职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以群团组织为纽带,发展建立志愿者应急队伍。

(四)物资保障建设项目。加快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大生活用品、食品、医疗器械、应急药品和机动车辆的储备,做到储备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安全,保证储备物资能够满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

(五)培训与演练建设项目。开展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四进”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以“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为主题的应急避险演练;在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以“预防、避险、自救、互救”为主题的危险事故应急演练。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根据要求,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危机意识,建立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实施本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保障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建章立制,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根据我县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大应急执法和行政监督力度,做到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三)加大投入,建立应急经费投入机制和补偿机制。将应急管理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预备费中予以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保障。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资源征收、征用、调用的补偿机制,给予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经费,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投入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提前介入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鼓励保险公司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建立应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开展捐赠活动;研究落实与应急管理相关的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金融部门加大对应急工作的政策性支持。

(五)加强配合,做好规划实施衔接统筹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配合与管理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利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健全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细化各方责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障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全面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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