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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609-008567 主题分类: 热点回应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6-09-28 14:42
名 称: 关于领结婚证照相收费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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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结婚证照相收费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6-09-28 14:42 浏览次数: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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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婚姻登记机关机构设置与服务流程 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的要求,每个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应分为以下区域: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档案室。 因受场所限制,我县婚姻登记机关目前尚未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设在婚姻服务中心,以招投标的方式决定由企业运作。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坚持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婚姻登记机关只收取婚姻登记证工本费,不开展其它收费服务,婚姻证件照是由婚姻当事人自己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并未指定服务机构。当事人因照证件照、摄录颁证仪式确需服务的,由当事人与服务机构在婚姻登记机关以外的场所签订自愿接受服务单。

二、婚姻服务中心服务情况 根据对婚姻服务中心的调查核实,目前婚姻服务的运作流程及收费标准是这样的:婚姻当事人如需要采集证件照和复印身份证件等业务所产生的费用是,结婚的30元、离婚的36元;颁证仪式(即你所说的宣誓)是由政府免费提供,由婚姻服务中心代替婚姻登记机关完成。在颁证仪式过程中所产生的音像资料属自愿消费项目,由婚姻当事人签订自愿消费项目告知书来决定。 目前婚姻服务中心的技术和设备都比较落后,开展的服务项目也相对单一(拍摄证件照片和颁证照片),据实地查看财务台账,婚姻服务中心开设自愿消费项目单次最高消费是139元。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郑重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抓好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问题请及时向石林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反映,民政部门会在第一时间内妥善处理解决,监督电话:0871-67746808 、6774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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