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蔬菜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对2014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蔬菜基地建设300万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石林县2014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林业厅和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业局有关文件批复实施,石林县财政局与石林华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合同》,由石林华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在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的小戈丈村建设400亩无公害优质蔬菜生产基地,计划投资897.57万元,其中:2014年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00万元,合作社及农户自筹资金597.57万元。截至审计时,财政部门已拨付石林华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210万元。项目于2015年6月30日完工并投入使用,但未办理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蔬菜基地建设3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已全部到位,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支付,严格执行合同制、财政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管理。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根据审计的情况,石林县审计局提出了两条建议:一是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按相关规定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三、整改情况
对审计所提建议,石林县财政局积极采纳,在下步工作中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