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石林县审计局于2016年3月10日至3月14日,对石林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抽查了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林县财政局、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石林县国土资源局、石林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检查了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个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58.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及时分解和下达年度目标建设任务。但审计也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审核不细致,存在住户隐瞒个人信息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现象,以及各乡镇(街道办)未按规定及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认定审核不细致,存在住户隐瞒个人信息取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16户农户涉及补助资金17.44万元。
(二)有关乡镇(街道)未及时兑付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其中:鹿阜街道办237.51万元,圭山镇185.25万元,长湖镇237.06万元,西街口镇131.38万元,大可乡24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石林县人民政府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石林县住建局等主管单位、各乡镇(街道)认真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