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内部审批管理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部门实际,制定如下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一、事项名称
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和变更;
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
二、事项类别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调整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的通知》(石政发〔2013〕23号)文件,以上两项均为管理服务事项。
三、监管内容
事中监管:发证之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查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单位/个人}资质条件——根据标准实地考查、核实——对准予执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注册登记,核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
事后监管: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对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单位/个人}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
四、监管措施
(一)我局已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对其保留的内部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实行标准化管理,编制事项目录。并制定了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理顺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内部办理程序,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项目的标准化,并向社会公开。
(二)完善监管制度。我局对每项内部审批管理事项制定具体的监管制度,明确检查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监管计划等。
(三)完善监管途径。我局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监管。
五、监管程序
(一)规范监管处理程序。经书面检查合格的,我局不向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单位/个人}书面反馈检查结果;经书面检查不合格的按程序促销。
(二)建立投诉举报机制。我局明确负责投诉举报工作的机构,落实专人受理对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单位/个人}违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投诉和举报。负责投诉举报工作的机构接到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并依法进行核查;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乡镇(街道)计生服务所{单位/个人}如发现已经取消的内部审批管理事项,我局仍在实行内部审批或变相审批的,有权向监察机关举报。
六、监管处理
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年度监管计划: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监管是否涉及其他部门:不涉及
九、监管科室:政策法规和科技宣教科
十、投诉举报电话:67781828、67796761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