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石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三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四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五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注册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医疗机构制剂和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六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及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七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发布相关的安全信息。八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 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主要工作
加强辖区内的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食品、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化装品、保健品的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石林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如下:
根据县财政局的预算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和公共财政理念,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编制45人(下属石林县稽查大队编制10人和石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编制3人),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1人(下属石林县稽查大队实有10人和石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在编车辆2辆,实有车辆7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石林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预算总收入276.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76.0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5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45万元,占总支出的99%,项目支出1.6万元,占总支出的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0(类)-100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221(类)-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4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与上年对比增加20%,原因是调整工资和增资;而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与上年对比减少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我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万元,如农村药品两网信息员工资等开支。与上年对比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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