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公开表
石林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关于石林县委党校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石林县委党校本单位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石林县委党校是独立核算的从事干部教育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干部短期轮训,科技,法律的培训,在职干部的中专,大专,大学学历教育,完成县委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2016年,县委党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人才强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活校”的办校方针,紧扣中心抓教学、突出县情抓科研、强化服务抓培训,进一步转变培训观念,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在招商引资、培训、教学、科研、创建工作等方面争取良好的成绩。
1.配合城镇建设“两招”分局完成招商引资、引客任务。
2.圆满完成培训任务,通过优化培训内容、方式、管理模式,使学员满意。
3.完成市委党校课题,县决策咨询课题,人才课题,各类征文和发表文章。
4.送教到基层,培训党员。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派教师到省内外高校学习;邀请省市专家,县级领导为学员授课。
6.承接省民干院、省社会主义学院、市委党校石林现场教学。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石财发〔2015〕9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石林县委党校的发展实际,既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找出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又客观分析本年度国家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千方百计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石林县委党校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石林县委党校,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石林县委党校预算总收入223.6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93.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非税收入1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支出-干部教育”支出,主要反映各级党校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教育支出-培训支出”支出,主要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石林县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6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1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88%。其中,年人均办公费2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石林县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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