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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1409-04365 主题分类: 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9-09 00:00
名 称: 关于石林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文号: 关键字:

关于石林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09 00:00 浏览次数:59
字号:[ ]

石林县委老干部局2014年部门预算

编制单位:石林县委老干部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备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

86.78

13.92

72.86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78

13.92

72.86

 

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6.78

13.92

72.86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6.78

13.92

72.8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6.78

13.92

72.86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四、经营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六、其他收入

 

 

 

 

 

 

 

 

 

 

其中:本级横向财政拨款

 

 

 

 

 

 

 

 

 

 

     非本级财政拨款

 

 

 

 

 

 

 

 

 

 

本年收入合计

86.78

13.92

72.86

 

 

本年支出合计

86.78

13.92

72.86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

 

 

 

 

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

 

 

 

 

收入总计

86.78

13.92

72.86

 

 

支出总计

86.78

13.92

72.86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4年石林县委老干部局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县离休老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对离休老干部“两项待遇”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县情的通报、去逝后的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有关老干部相关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和参与县委交办的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和修改;负责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管理;老干部特需费的管理、使用以及“团拜会”的筹备和组织。

(二)主要工作

1、负责全县离休干部和实职副县以上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县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工作。

3、抓好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并督促检查落实。

4、负责接待处理全县老干部来信来访。

5、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队伍和助老员的培训。

6、按规定、程序参与老干部丧事和善后工作,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丧事活动。

7、抓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督促指导搞好乡镇(街道)、村委会及村级老年学校的建设和管理。

8、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县级老年社团组织的管理。

9、完成县委、县委组织部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石财发[2013]9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结合老干部局的发展实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老干部局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分清科目的轻重缓急,尽量减少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 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石林县委老干部局。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离退休人员110人,其中:离休86人,退休24人。(说明:支出预算86.78万元不含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经费,在职人员工资由县委财务室统一发放,离退休经费由社保局统一发放。)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石林县委老干部局预算总收入86.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86.7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万元,占总支出的16%,项目支出72.86万元,占总支出的8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8(类)-208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人均0.54万元,与上年人均0.93万元相比人均减少0.39万元,人均减少42%。(注:老干部局人员经费在县委财务室统一管理,老干部局基本支出为离退休人员经费和活动中心临时工工资。2013年增加离休干部抚恤金和安葬费,因此2014年与2013年相比减少幅度大。)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86万元,如槐可良残废军人护理费、离休干部特困补助、离休干部公用费、离休干部特需费、活动中心租房费、活动中心经费、特殊业务费、离退休干部生日走访慰问费和遗属走访看望费、老年大学经费、赠阅《昆明日报》经费、老年学校工作经费及聘用教师补助费等开支。与上年72.39万元相比增加0.47万元。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

2014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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