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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人大搭建立法“直通车” 广听民意,民主立法

发布时间:2024-08-30 09:17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8月28日,石林县人大常委会在长湖镇民族团结进步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民主暨民族立法主题实践活动。就石林旅游立法工作,广泛地征求和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民族立法专家和石林籍老领导的意见建议。通过立法“直通车”,践行立法全过程中的人民民主,推进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民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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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琪到会指导,对石林民族立法成效和旅游立法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市民宗委主任毕春华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民族立法中的探索和实践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特邀参加的石林籍老领导赵德光、王光华、李忠德、张忠贵、者培仙;专家顾问、市人大代表、驻站代表;县级领导土绍芳、万春林、周林春、毕玉珍、赵相平、赵晓梅、毕文祥;石林旅游立法工作专班、长湖镇领导参加主题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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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土绍芳向与会领导和专家、代表们通报了石林县经济社会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从“充分认识条例拟制工作背景和意义、加快石林旅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条例拟制和成果运用工作”三个方面,就民族立法工作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的要求。同时期望各位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发挥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石林民族立法工作和旅游发展工作,为石林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忠贵退休不退志,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专长,多次深入深山峡谷踏勘,通过多方论证、查阅资料,形成了《石林县圭山区域水资源研究成果》,并向县人民政府捐赠《石林县圭山区域水资源研究成果》。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万春林主持会议,并要求立法工作专班、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县领导的讲话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认真吸纳、梳理入章各位专家领导和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切实在“开口小、挖掘深、有特色、能管用”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高质量做好石林旅游立法工作。

毕玉珍汇报了石林旅游立法工作推进情况。毕宏志介绍《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拟制工作情况。

据了解,根据民族立法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在县委的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导,扎实开展石林旅游立法前期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通过积极努力,《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列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立法规划,并初步形成了立法框架和思路。当天,市、县两级领导、与会人员、专家顾问、各级人大代表,聚焦《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围绕“促进石林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从石林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资源整合利用、农文旅深度融合、旅游产业开发、经营主体培育、品牌宣传、市场营销、人才培养、要素保障和政策”等方面,就石林旅游立法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建议站位高远、简洁明了、经典实用,对旅游立法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和作用。 

记者:普剑飞 昂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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