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石林县开展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学习为期2天,以集中自学、专题辅导、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开展。集中自学就是组织石林县相关党员领导干部静下心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土绍芳作动员讲话。
土绍芳指出,《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举办这次读书班,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是领导干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具体体现,是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的有力推手。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切实把对党忠诚的品格转化为“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实际行动。
土绍芳强调,要原原本本系统学,吃透《条例》的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规定,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融会贯通思辨学,在熟悉了解纪律条文的基础上,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联系实际深入学,聚焦分管领域主线主责主业、本部门重点难点工作任务,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回应群众关切结合起来,同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石林实践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治理水平,持续涵养清风正气;要持之以恒常态学,把党纪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铁的纪律内化为言行准则,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中始终走在前、作表率,将学习成效真正投映到实践中。
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班子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台创园、县委各部委办、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县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石林产业园区党工委班子成员、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记者:李志强 金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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