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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 平安石林】河(湖)长+检察长巡河,助力石林河湖治理

发布时间:2023-03-24 10:04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贯彻落实,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3月23日,受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石林县市级河长李晓红委托,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灵军、昆明市水务局河长处处长陈文鑫一行到石林县开展巡河工作,石林县县委书记陈瑞斌、副县长朱加智、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勇陪同巡查,县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城管、街道办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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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灵军一行首先来到黑龙潭水库进行实地查看,详细了解水库蓄水情况,重点查看了水库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有违法占用水库等影响水库安全的隐患,听取水库管理处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详细询问了黑龙潭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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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欧灵军一行继续对巴江河水岸星城段、沙河环城西路段、西河三板桥段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欧灵军指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快速检测工作站技术人员对沿途重点河道取水抽检。结合水质抽检结果,及时指出水质存在的问题,现场共同研究了今后改进治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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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梳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后,就做好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欧灵军指出: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河长及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各项措施,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确保河湖水质改善提升;

三要齐抓共管,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利剑”作用,让“河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组合发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河湖管理保护,为石林生态文明建设及辖区群众饮水安全保驾护航。

来源:石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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