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石林县人民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情况。
9月7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虹带领县人大视察组,对县人民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副县长杨子艳陪同视察并代表县人民政府报告相关工作。
当天,县人大视察组首先听取副县长杨子艳就县人民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杨子艳在报告中说:近年来,石林县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对云南发展提出的三大定位中“将云南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指示精神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2013年石林县被列为“云南省首批民族团结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县”,2014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杨子艳还就石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情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措施等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视察组深入到圭山镇矣美堵村、长湖镇石林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以及县民族幼儿园等地,全面了解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视察。
随后,召开视察反馈会,会上,县人大视察组充分肯定了石林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挖掘民族传统文化与传承、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互融共促,巩固和保持了全县繁荣稳定、民族团结进步、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人大视察组成员还分别就县人民政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由创建向示范转变中加强宣传,不断拓宽宣传面、强力打造示范点、彰显创建中的民族特色亮点、全面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全覆盖机制联动、促进机制长效运行等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普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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