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2日,石林县公安局长湖派出所接辖区胡女士报警,称其店内现金被盗。
接报警后,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了解,当天上午,胡女士在店内忙碌,一名前来修理三轮车的男子在等候过程中曾进入门店内,随后胡女士发现存放于店内的现金丢失。
民警一边安抚胡女士情绪,一边调取门店及周边监控视频。经工作,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毕某,并将毕某抓获。
经审讯,毕某对其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毕某交代,其当天前往电动车销售门店修理三轮车,在等候修车期间,见店内无人看管,遂起贪念潜入店内,盗走胡女士现金200元。同时,毕某交待,之前他曾以同样的方式在胡女士店内盗取现金3100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13日下午,胡女士到长湖派出所领取被盗的现金3300元,并对民警辅警连连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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