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水电代收收费 守护群众民生权益
—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召开水电收费合规约谈提醒会
为进一步规范未实现“一户一表”小区水电代收行为,近日,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水电收费合规约谈提醒会。鹿阜街道、县发改局、石林供电局、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及有关小区物业及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参会。
会上,县发改局工作人员对现行居民水电政府定价政策进行全面解读,清晰界定代收代缴收费合规边界,明确各类违规加价行为判定标准。石林供电局、县城市供水有限公司依次通报全县小区水电费代收代缴整体情况,梳理日常运维、费用收缴中存在的共性风险问题。鹿阜街道结合基层小区管理实际,对物业、业委会规范代收工作开展属地工作提醒,压实小区自治管理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围绕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开展警示教育,重点传达《价格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会物业、业委会负责人现场签订《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水电费代收价格合规提醒告诫书》。
会议对水电代收行为明确三大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严禁变相加价。物业、业委会代收水电费必须严格按照供水、供电部门公示终端基准价格收取,不得以服务费、公摊费、运维费等任何名义赚取差价,杜绝各类隐形加价行为。二是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做到收费公开透明。各小区需在公示栏、物业服务中心等醒目位置常态化公示水电定价标准、代收依据、计费周期、12315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业主与社会监督。三是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存量问题。各责任主体要迅速梳理小区水电代收台账,主动整改乱收费、不公示等不合规行为;业委会代收水电需坚守公益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
下一步,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属地街道和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小区水电收费线索开展常态化现场核查,严厉打击物业服务企业违规加价行为,持续净化小区水电收费市场秩序,保障好群众切身利益。



滇公网安备 5301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