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林县高质量完成中央第二、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42个。开展打击毁林专项整改工作,核查国家级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118个,收回林地并植被恢复5.7公顷。编制实施西河水质达标行动方案,梯次开展“千吨万人”及千人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完成长湖镇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管控工程项目。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完成恢复面积6600余亩。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审。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99.37%。2024年完成营造林36270亩,其中人工造林5270亩、封山育林20000亩。完成林草生态建设3.6万亩,义务植树70万株。年末县域内共有古树名木12167株,其中国家一级25株、国家二级111株、国家三级12031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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