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在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含省级)组织开展的国际双创大赛中,对获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补。
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力度。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并在2年内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按规模以下企业和规模以上工业、资质等级建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每户3万元、5万元奖补;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加大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力度,对省外进入到昆明市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纳入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并予以同等支持。
开展“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建立“优秀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阶梯式培育成长机制,对成功培育的“独角兽企业”按照每家不超过500万元的培育经费给予一次性奖补。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自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每首次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创新载体3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