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已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研究通过,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石林彝族自治县
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分类处置工作,结合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以下简称“四个一批”)分类处置,到2026年底,实现全县非煤矿山数量在2023年底的基础上压减30%以上目标,全面完成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任务。全县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全部达省、市规定标准,新建非煤矿山开采规模全部达到100万吨/年以上,现有非煤矿山开采规模全部达到50万吨/年以上,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环境保护指标达到国家和省、市标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水平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得到有效提升,落后产能实现有序淘汰。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落实,成立石林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矿山整合审批工作组、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组3个工作机构。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非煤矿山市场准入
1.提高露天采石(砂)准入门槛。除硅石、石英砂等特殊需求矿产外,停止新建开采规模低于100万吨/年的露天采石(砂)场。将现有采石(砂)场最小开采规模提高到50万吨/年,达不到该标准要求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底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积极引导退出。
2.严格执行最小(低)开采规模标准。除前述规定的采石(砂)场外的其他非煤矿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严格执行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规定的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云南省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规定的部分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3者中的上限标准。对现有矿山达不到最小(低)开采规模标准的,给予3年过渡期实施升级改造,到2026年底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积极引导退出。
3.常态开展非煤矿山清理处置。对不符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评审批等办理条件的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理处置,对不符合保留条件依法作出关闭决定的,应明确关闭后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等法定义务、履行责任主体及责任履行时限并向社会公告,由有权限机关办理有关证照注销(吊销)手续,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继续保留的,各有关部门应指导非煤矿山企业限期完善有关手续,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加快审批办理。
(二)强化非煤矿山源头管控
4.科学合理设置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应达到规定程度。非煤矿山与周边重要设施的最小安全距离、相邻非煤矿山生产建设作业范围最小距离应满足有关安全规定;普通建筑用砂石露天非煤矿山不得以山脊划界;在平均坡度大于35度的地形坡面不得新设置露天采石(砂)场。除符合规定的情形外,新设采矿权范围不得与已设采矿权垂直投影范围重叠;可集中开发的同一矿体不得设立2个以上采矿权;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新设矿权;新立露天非煤矿山的采矿许可证范围应当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用林用草禁止区。
5.科学确定生产建设规模。采矿许可证证载规模是拟建设规模,非煤矿山确需扩大生产建设规模的,由企业结合实际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照石林县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报请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或属地有关部门备案,明确拟生产建设规模。非煤矿山设计单位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利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在非煤矿山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中科学论证并确定实际生产建设规模。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设计能力建设、生产。
(三)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6.严格实质内容审查。非煤矿山开发没有进行一次性总体设计的,原则上不得审批安全设施设计。1个采矿权范围内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生产系统。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四)深入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
7.严格实施“四个一批”分类处置。按照石林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四个一批”清单(详见附件),对被列为达标保留的非煤矿山,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限时完善有关行政审批手续,通过联勘联审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保留;对被列为淘汰关闭的非煤矿山,要及时关闭到位,关闭标准达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9号)要求;对被列为改造升级的非煤矿山,原则上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改造升级到位(采石〈砂〉场按照本文件“提高露天采石〈砂〉准入门槛”执行),逾期未改造达标或拒不改造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无法达标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退出;对被列为整合重组的非煤矿山,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整合到位,实现矿权、规划、主体、系统、管理“五统一”。
8.分类处置不具备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对越界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继续开采且拒不整改的,由县自然资源局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以采代建且拒不整改的,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且拒不整改仍然生产建设的,或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县应急局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严重污染环境且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非煤矿山,由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其他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整改无望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关闭。
四、责任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的清查摸底工作,对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查,建立矿业权清单(包含合法矿业权和过期矿业权),针对每座矿山落实具体转型升级措施,并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准确;对关闭退出的矿山依法吊销或注销采矿许可证;对保留的矿山牵头做好联勘联审工作,按程序办理采矿权许可手续;编制矿山整合方案,推进矿山整合重组;对矿山实际采矿和采矿许可证上批准不一致的,逐矿提出处理意见;强化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督促矿山按规定做好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切实强化源头管理,对不符合矿权设置条件的非煤矿山一律不予审批。
(二)县应急局:负责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现有矿业权清单,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督促安全生产不达标的矿山进行整改或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处置意见;对淘汰关闭的矿山依法吊销或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保留的矿山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县发展改革局: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严把非煤矿山关联的生产加工项目审批关,新建非煤矿山关联的生产加工项目达不到产业政策和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四)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审查和评估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督促指导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现有矿业权清单,提出工业生产方面的意见,督促工业生产不达标的矿山进行整改或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处置意见。
(五)县水务局:负责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中的水资源监督管理,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现有矿业权清单,提出涉及水务方面的意见,督促水务方面存在问题的矿山进行整改或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处置意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六)县林草局:负责审查和评估非煤矿山是否符合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林地和草地保护利用等规划;是否涉及使用林地、草地,是否需要办理林地、草地使用审核审批手续;是否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有关规定;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现有矿业权清单,提出林地、草地用地审批方面的意见,对违反林地、草地用地审批的矿山进行调查处理或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处置意见;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草地和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七)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负责非煤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制定和执行工作,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全县现有矿业权清单,提出生态环境方面的意见;督促存在环境隐患的矿山进行隐患整改或提出具体的转型升级处置意见;对决定关闭的矿山依法吊销或注销排污许可证,撤销环评批复;依法严厉查处非煤矿山的环境违法行为。
(八)县公安局:加强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淘汰关闭的矿山一律停止火工品供应;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矿山火工品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库管理的违法行为。
(九)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查和评估非煤矿山是否位于文物保护区范围内,是否符合文物保护规划并落实有关保护规定;矿山位于不可移动的历史文物所在区域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函告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十)石林管理局:负责审查和评估非煤矿山是否位于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内,是否符合风景名胜区等规划并落实有关保护规定。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解决因非煤矿山与公路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导致的矛盾纠纷和补偿等有关事宜;牵头制定矿山原材料及加工产品等物料全链条运输的标准,指导监督非煤矿山运输企业合法合规运输,严禁超限超载和运输扬尘泼洒污染环境行为;积极参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作,提出交通运输方面的意见。
(十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非煤矿山违法采矿行为监管查处;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行为。
(十三)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整合各类资金支持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严格监管,保障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项目顺利实施。
(十四)各乡镇(街道):成立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做好沟通协调、上传下达,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实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有关工作;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及关闭的非煤矿山的监管巡查,严防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擅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擅自启封从事非法违法生产建设;针对村庄规划、城镇规划、文物保护、重大项目建设等实际,梳理现有非煤矿山规划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距离不符合“严格新建非煤矿山准入标准”有关规定且难以整改的,函告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吊销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十五)其他部门职责: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税务局、石林供电局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推动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
五、转型升级类别
全县所有采石场、采砂场、金属矿、页岩矿共计35座,纳入“四个一批”分类处理,划分情况如下(详见附件):
1.达标保留一批:目标11座,其中,鹿阜街道1座,石林街道2座,板桥街道1座,西街口镇4座,长湖镇2座,大可乡1座。
2.改造升级一批:目标12座,其中,石林街道4座,板桥街道1座,西街口镇2座,长湖镇3座,圭山镇2座。
3.整合重组一批:目标2座(整合为1座),其中,鹿阜街道2座。
4.淘汰关闭一批:目标10座,其中,鹿阜街道1座,石林街道5座,西街口镇1座,长湖镇1座,圭山镇2座。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4年10月至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在前期清查摸底、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20日前(已完成)
2.开展摸底排查。县自然资源局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进行全面清查,并建立矿业权清单。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工艺、作业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为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打好基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
(二)实施阶段(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
根据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综合利用“打非治违”等措施,加大不达标矿山关闭力度,进一步压减矿山数量;提高达标矿山生产规模,大力推广使用先进工艺技术设备。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
1.持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推动非煤矿山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标杆矿山,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可持续发展、安全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2.构建新型建材产业链,形成相互协同、配套发展的产业格局。紧盯石材开采、设计研发、销售推广、品牌打造等各环节,加快构建有序开发、精深加工、网络完善、链条齐备的石材产业发展体系,推动石材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群化、一体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
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非煤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全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调度进展情况,集中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对照本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明确牵头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督导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目督办要对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程跟进,做到及时督促、失职追责,确保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执法力度,助推转型升级
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以及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约谈有关负责人、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等多种方式,推动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稳定
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加强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认真研判、及时协调解决转型升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妥善做好矛盾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五)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成果
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于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到县安委办;要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及时报送典型工作信息,县安委办将适时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通报。
附件:石林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统计表
附件
石林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统计表
序号 | “四个一批”目标 | 矿山名称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开采规模 | 采矿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 备注 |
1 | 达标保留类 | 石林石材有限公司大波落黑高石头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10097130079766 至2024.12.3 | FM05301262018050300000029 2024.5.30至2027.5.29 | 通过联勘联审并验收合格后方可保留 |
2 | 石林彩砖厂页岩矿 | 页岩 | 露天开采 | 5万吨/年 | C5301262010107130079765 2019.11.27至2021.12.2 | FM0530126202101050000053 2021.1.5至2024.1.4 | ||
3 | 石林县光红砖厂白坡顶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10127120095091 2022.9.20至2024.9.20 | FMO5301262023060900000024 2023.6.9至2026.6.8 | ||
4 | 石林县平地山普通建筑材料用玄武岩矿 | 玄武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09127120051088 2023.11.28至2027.4.28 | 正在办理 | ||
5 | 昆明石林石材厂关羊洞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35万吨/年 | C5301262010107120077632 至2024.6.6 | FM0530126201907120000040 2022.7.11至2025.7.10 | ||
6 | 昆明石林石材厂松园口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36万吨/年 | C5301262010107120077631 至2024.6.18 | FM05301262019092600000015 2019.9.26至2022.9.25 | ||
7 | 石林县存德饰面用石材(石灰岩)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6万吨/年 | C5301262011017130106549 2020.4.4至2023.4.26 | FM05301262021010500000052 2021.1.5至2024.1.4 | ||
8 | 云南磐亿建材有限公司乃拉扎布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35万吨/年 | C5301262010097120074742 至2024.12.16 | FM05301262018122600000037 2022.8.22至2025.8.21 | ||
9 | 石林县寨黑小黑箐饰面用石灰岩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25.56万吨/年 | C5301262010107120077643 至2026.1.7 | FM05301262021083000000025 2021.8.30至2024.8.29 | ||
10 | 西街口镇雨布宜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27万吨/年 | C5301262010047130105613 2019.7.2至2024.7.2 | FM05301262020040700000029 2023.6.9至2026.6.8 | ||
11 | 西街口镇紫处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24.30万吨/年 | C5301262010047130074090 2019.9.24至2024.9.25 | FM05301262020103000000041 2023.8.23至2027.8.22 | ||
12 | 改造升级类 | 滇中水泥厂石灰岩矿 | 石灰岩 | 露天开采 | 20万吨/年 | C5301262009097120039815 2018.4.26至2019.4.26 | (云)FM安许证字〔2017〕0750 2017.1.16至2020.1.15 | 2025年12月31日前改造升级到位,逾期未改造达标或拒不改造的,依法予以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无法达标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退出 |
13 | 石林赫石工贸有限公司说枪左大理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4万立方米/年 | C53012162009087120034354 至2024.12.10 | FM05301262018041300000254 2021.4.12至2024.4.11 | ||
14 | 石林腾跃商贸有限公司石英砂矿 | 建筑用砂 | 露天开采 | 11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10097120075017 2022.4.2至2027.4.2 | FM05301262023011300000002 2023.1.13至2026.1.12 | ||
15 | 石林县滕子箐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09017120017984 至2024.12.3 | FM05301262018050322000013 2024.7.31至2027.7.30 | ||
16 | 那克资祖石英砂矿 | 建筑用砂 | 露天开采 | 4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10127120095284 至2022.8.25 | FM05301262019031200000012 2022.3.11至2025.3.10 | ||
17 | 云南省石林县建强石英砂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石英砂矿 | 建筑用砂 | 露天开采 | 11.51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10077120070922 2024.10.15至2029.10.15 | FM05301262022031100000012 2022.3.11至2025.3.10 | ||
18 | 石林县国亮采砂场石英砂矿 | 建筑用砂 | 露天开采 | 2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09127120053520 2021至2022.5.7 | FM05301262019091600000011 2019.9.16至2022.9.15 | ||
19 | 石林县万箐冲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2.96万吨/年 | C5301262015057130138577 至2025.9.8 | FM05301262021091400000026 2021.9.13至2024年9.12 | ||
20 | 石林县正荣石材厂蓑衣山采石场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10117130096604 至2024.5.28 | FM05301262019120900000021 2022.12.8至2025.12.7 | ||
21 | 石林县海邑碎石厂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09127120056507 2021.8.23至2024.8.23 | FM05301262020050600000031 2023.05.05至2026.05.04 | ||
22 | 石林县雨胜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6万吨/年 | C5301262009067120023056 至2024.7.22 | FM05301262020121100000049 2023.12.10至2026.12.9 | ||
23 | 石林县宏达采石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0万吨/年 | C5301262010017120053503 至2024.5.27 | FM05301262019121300000022 2023.6.9至2026.6.8 | ||
24 | 整合重组类 | 石林县众泰石业小新冲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50万吨/年 | C5301262010107120077623 2020.10.13至2025.10.13 | FMO5301262021020100000006 2023.6.9至2026.6.8 | 整合为1座矿山,2026年6月30日前整合到位 |
25 | 石林兴亚石材石雕有限公司菜子地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15万吨/年 | C5301262010127120095289 2020.4.20至2023.5.30 | FM05301262019090900000013 2022.12.2至2025.12.1 | ||
26 | 淘汰关闭类 | 石林青石厂费在小山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4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09127130071502 2021.6.8至2022.6.8 | FM05301262019083000000010 2019.8.30至2022.8.29 | |
27 | 石林县豹子窝石场石灰石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露天开采 | 4万吨/年 | C5301262010077120076515 2014.7.31至2015.12.31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8 | 石林大川矿业有限公司起杜渣铁矿 | 铁矿 | C5300002011012120105857 2011.1.30至2012.8.30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9 | 石林坤源矿业有限公司响水箐铁矿(遗失补办) | 铁矿 | C5300002011012120107143 2007.8.13至2012.8.13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0 | 石林县北大村乡林口铺顺宏铅锌矿 | 铅矿 | C5300002011093240118099 2011.9.14至2012.1.14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1 | 西街口镇威黑大理石矿 | 饰面用灰岩 | C5301262010047130072754 2010.4.6至2014.4.6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2 | 石林县忠宝矿业有限公司忠宝铅锌矿 | 锌矿 | 露天开采 | C5300002008043120002036 2016.2.5至2017.2.5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33 | 石林县松子园采砂场石英砂矿 | 建筑用砂 | 露天开采 | 3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10127120094863 2012.9.18至2016.9.18 | FM05301262014063022000019 至2017.6.29(已注销) | ||
34 | 石林县宜普勒普通建筑材料用石灰岩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9万立方米/年 | C5301262008107130015956 2014.3.18至2019.3.18 | FM05301262017041022000012 2017.4.10至2020.4.9 | |||
35 | 石林县左溪洗选矿厂铁矿 | 铁矿 | 露天开采 | C5300002009082120031733 2009.8.11至2012.8.11 | 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
相关链接: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