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社区,既有商业中心,也有城中村,既有商住小区也有拆迁安置小区,既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也有众多“五小行业”,主体多元、对象多样,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近年来,东门社区党委以解决集体资产处置、家庭纠纷、利益冲突为抓手,依靠扎实的群众基础,充分发挥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将“枫桥经验”渗透到纠纷调解工作中,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街头巷尾、商圈楼宇之间,把矛盾化解在群众的一日三餐、柴米油盐之间,走出了一条新时代“枫桥经验”之路。
彰显法治思维,重“解”更重“防”
深耕法治文化:利用村规民约、社区活动、宣传讲座等形式,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公共意识,让他们明白和谐相处、遵守规则的重要性。当居民们能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以理性和包容的心态对待他人,许多潜在的矛盾纠纷便能消弭于无形。
创新宣传形式:群众知法,群众守法,群众用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利用粘贴普法宣传的公告栏,利用干部和群众参与互动的微信群,开展法治文化推广活动。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人人都信法,凡事都讲法,矛盾自然就少了。
健全调节机制,化解矛盾在基层
善用网格管理:东门辖区,设三级网格长、四级网格长、五级网格长和微网格信息员五十多名。网格化的管理模式让基层治理者更加贴近群众,熟悉群众,也延伸了工作的触角,有效提升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事在网中办,难在网中解”的网格化治理模式,既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效率,夯实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定期走访排查:积极组织社区和小组干部、网格员、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定期开展走访入户排查工作,全面织密织牢网格防线,尤其对两地分居、失独、失亲、家暴、婚姻关系变化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力争做到矛盾纠纷情况明、底数清。定期开展社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做到未雨绸缪,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
“法律明白人”:要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做一个“法律明白人”,他们就像播撒下的一粒粒“法治种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律明白人”的效能在基层落地生根,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但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调解委员会主任说:“群众找到我,就是对我的信任。让群众的烦心事得到妥善解决是我的工作。”无论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还是劳动关系调处、小区物业管理,或是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调解委员会坚持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定分止争,断事评案,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联动机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创建宣传队伍:由社区党员和干部、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法治宣传队伍,组织法律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参与社区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运用法律知识协助解决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参与社区治理和矛盾纠纷的调解。为经济困难或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某居民小组一起集体资产纠纷事件中,社区邀请专业律师、街道工作人员代表等参与,为小组干部和群众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他们如何进行法律诉讼,了解他们在司法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促进居民参与: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如参与社区议事会、业主大会等,培养居民依法维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从居民中培养志愿者和居民骨干,他们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望和影响力,能够在矛盾初期就介入调解,他们熟悉社区情况,他们能倾听到群众的心声,能理解群众的困扰,他们的参与让群众的情绪得以宣泄,问题得以清晰呈现。
党建引领,凝心聚力。社区基层治理中的矛盾纠纷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防范于未然,更要我们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凝聚各方力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