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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传承义务 弘扬非遗文化——长湖镇开展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业务培训暨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3 信息来源: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好非遗传承人引领表率作用,1016日,石林县各级传承人年度业务培训暨绩效考核组到长湖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业务培训暨绩效考核工作,长湖镇分管领导、文化站工作人员、54名非遗传承人参与培训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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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工作人员先是为各级传承人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石林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讲明传承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让传承人更加深切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使命。
接着便开始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紧紧围绕传承人技艺掌握、年度工作开展、带徒授艺相关情况以及下一年度传承计划几个方面,以现场展演的方式展开,旨在以考核促交往,以交流促进步,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朝着提高项目技艺传承力和影响的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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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充分肯定了长湖镇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以及各级传承人所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传承人备受激励和鼓舞,纷纷表示未来将坚持守正创新,将热爱转化成影响力和带动力,用实际行动让“非遗之花”生机勃勃永不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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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长湖镇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6名,目前健在54名,其中国家级1名,省级传承人2名,市级传承人8 名,县级传承人43 传承项目涉及民间文学(《阿诗玛》、《竹叶长青》)、传统舞蹈(大三弦舞、鼓舞、霸王鞭舞)、传统音乐(小三弦、月琴、三胡、木叶、闷笛吹奏、、口弦吹奏与制作、概迷、唢呐)、传统技艺(麻布纺织、大三弦制作、撒尼刺绣)、传统美术(毕摩图、农民画等)、传统民俗礼仪(毕摩)等共6大项。
下一步,长湖镇将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擦亮长湖镇“歌舞之乡”“文艺之乡”的名片,推动长湖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璀璨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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