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有关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号)
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对经认定的及省外引进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在省级以上国际双创大赛中获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补。建立市级财政对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的稳定增长机制,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最高2%给予基础补助,同时给予增量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分别给予园区举办方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对认定为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和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的,给予园区举办方20万元的资金补助。实施创业园区升级计划,每年评选5个优秀园区给予升级扶持,给予园区举办方20万元的资金补助。实施“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小微企业给予3万—6万元资金扶持。继续举办“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