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早上7时,石林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李某在值班时,一位热心市民声称“在前面200米处的路边看到一只猫头鹰,来寻求相关部门帮助。”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便随之去到现场,发现一只猫头鹰蹲在路边,在感谢热心市民后,执法大队队员将“猫头鹰”带回林草局,并立即联系了森林警察大队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20分钟后,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将猫头鹰送往森林警察大队,经森林警察大队人员仔细查看,猫头鹰左腿受伤,待进行喂养和养伤后,将对其进行放生。
在此,石林县林业和草原局提醒广大市民:若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归,应及时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或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妥善处理,确保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呼吁广大林区群众要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